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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委员会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1

200371日,日本内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经长期筹备,终于正式成立。日本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职能分工格局由此发生重大变化。其主要职责是:
1)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这是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最主要职能。其负责自行组织或接受农林水产省、厚生劳动省等食品安全风险具体管理部门(下称“风险管理部门”)的咨询,通过科学分析方法,对食品安全实施检查和风险评估。
 2)对风险管理部门进行政策指导与监督。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要求风险管理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3)风险信息沟通与公开。以委员会为核心,建立由相关政府机构、消费者、生产者等广泛参与的风险信息沟通机制,并对风险信息沟通实行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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