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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1

保健功能食品参照肯定列表制度出口日本,“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是日本为加强食品(包括可食用农产品,下同)中农业化学品(包括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下同)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毫克/公斤。该制度已于2006529日起执行。
“肯定列表制度”提出了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的总原则。厚生劳动省根据该原则,采取了以下三项具体落实措施:
(1)    确定“豁免物质”,即在常规条件下其在食品中的残留对人体健康无不良影响的农业化学品。对于这部分物质,无任何残留限量要求;
(2)    针对具体农业化学品和具体食品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
健康、劳动与福利部于200310月公布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第一次草案,在20048月公布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第二次草案、“统一限量标准”草案以及“豁免物质”草案。在广泛征求国内外意见的基础上,2005621日,日本正式向各WTO成员通报了“临时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统一限量标准”以及“豁免物质”最终草案。
肯定列表制度中的一律标准即日本政府确定的对身体健康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限值。一律标准以1.5μg//天的毒理学阈值作为计算基准,确定的限量值为0.01ppm。该标准将应用于含有肯定列表系统中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农药取缔法”中规定的农药活性原料、“确保饲料安全及品质改善法律”中规定的饲料添加剂及“药事法”中规定的兽药,但不包括日本厚生劳动省指定的豁免物质)的食品。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包括两种情况:在任何农作物中均未制订MRLs最大残留限量;尽管已对某些农作物制订了MRLs,但没有针对所讨论的农作物制定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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