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5日,欧盟发布能效标签容差使用指令COMMISSION REGULATION (EU)2017/254。该指令于2017年3月7日开始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 所有能效标签法规中的容差(verification tolerances)仅允许在市场抽查中使用。制造商与进口商均不能在技术文档中应用该容差;
2) 技术文档中的宣称值以及用于计算此数值的数据来源均不得优于测试报告中实测值;
3) 能效标签、产品信息卡上指示的数值与能效等级均不能优于宣称值;
4) 市场抽查时,若第一台样品符合容差要求则合格,否则需要另外抽查三个同型号样品,三个样品的算术平均值符合容要求则合格,否则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