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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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撰稿:lzk更新日期:2020-10-21

1. 日本电气安全法规概况
    日本有关电气安全的管理机构为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日本经济产业省成立于1949年5月,原名是日本通商产业省。经济产业省是主管贸易和投资的政府部门之一,负责贸易政策和吸引外资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从事进出口审批和许可等管理工作。日本经济产业省下属科室管理的电气安全法规见下表:

管理科室
法规中文名称
法规日文名称
法规编号
商务情报政策局-消费者政策部-制品安全科
消费品安全法
消費生活用製品安全法
昭和四十八年六月六日法律第三十一号
电气用品安全法
電気用品安全法
昭和三十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法律第二百三十四号
半导体集成电路的电路配置法
半導体集積回路の回路配置に関する法律
昭和六十年五月三十一日法律第四十三号
自然资源与能源厅-电力事业部-政策科
电气事业法
電気事業法
昭和三十九年七月十一日法律第百七十号
电气事业法的修订案
電気事業法及びガス事業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等の法律
平成十五年六月十八日法律第九十二号
有关电气事业新能源使用特别措施法
電気事業者による新エネルギー等の利用に関する特別措置法
平成十四年六月七日法律第六十二号
发电用设施周边地区开发法
発電用施設周辺地域整備法
昭和四十九年六月六日法律第七十八号
原子力安全保安院-电力安全科
电气工程师法
電気工事士法
昭和三十五年八月一日法律第百三十九号
保障公平电气商业实践法
電気工事業の業務の適正化に関する法律
昭和四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法律第九十六号

 

2. 《电气用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法规
    《电气用品安全法》(日文 英文)是日本有关电气设备电气安全最重要的一部法律。《电安法》下的实施法规有:

  • 《电气用品安全法・实施令》(日文 英文):昭和三十七年八月十四日政令第三百二十四号(1962年内阁第324号政令)
  • 《电气用品安全法・实施规则》(日文 英文):昭和三十七年八月十四日通商产业省令第八十四号(1962年经济产业省第84号省令) 附录2 
  • 《电气用品安全法・有关技术基准的省令》(英文):昭和三十七年八月十四日通商产业省令第八十五号(1962年经济产业省第85号省令)

 

3. 技术标准
    《电气用品安全法》下PSE认证依据的技术标准有两套:一套是日本本土标准(“第1项”标准);一套是引用IEC标准并加上日本国家差异的标准,也称为J标准或“第2项”标准。METI在认可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范围时,会在授权认证的产品旁注明使用的是“第1项”还是“第2项”标准。有关J标准与对应IEC标准的差异可参见以下报告:

  • 日本电气用品安全法(METI 1962年第85号省令):(第2项标准)技术要求与国际标准的差异

 

4. METI授权/批准的检测机构

  • 日本国内(授权):日本电气安全环境研究所(JET)、日本品质保证协会(JQA)、日本电线综合技术中心(JECTEC)、TUV莱茵日本分公司、COSMOS Corp.和UL日本分公司
  • 日本国外(批准):UL美国、UL欧洲、天祥(ETL SEMKO)香港、TUV莱茵德国、TUV莱茵中国、TUV莱茵台湾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METI网站上还给出了各检测机构被授权/批准检测的产品范围。
    一些相关法规:

  • 日本和欧盟关于特定产品合格评定互认的实施法律(Law No.111, 2001)(英文)
  • 对于《日本与欧盟关于特定产品合格评定互认实施法》第35条有关国际证书的省令(METI 2001年第208号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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