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成员接近达成紧急应对新冠疫情的磋商文本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时间:2021-07-20

世贸组织成员更接近以文本为基础的进程,以处理各代表团旨在改善对COVID-19的国际反应并实现全球公平获取疫苗和其他医疗产品的共同目标。在68日至9日举行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理事会正式会议上,各成员还讨论了对最不发达国家(LDC)继续豁免TRIPS义务的议题,现有豁免期截止于202171日。

48个代表团参加的广泛讨论中,各成员重申了各自对如下问题的分歧:为确保各自对疫情做出快速有效反应的共同目标,应将重点放在何处。各代表团表示愿意在成员所提的两项提案基础上建设性地参与讨论,这两项提案包括:60多个代表团共同发起的豁免TRIPS协定某些条款的修订提案(IP/C/W/669/Rev.1)以及欧盟关于应对疫情的紧急贸易政策沟通(IP/C/W/680)。

要求豁免TRIPS协定某些义务的联署提案者详细介绍了他们的修订要点。他们强调,修订后的提案考虑到对公共卫生措施有重大影响的病毒突变和新变种的存在,还强调了生产和供应多元化以增加获得疫苗和其他医疗产品的重要性,以及保持研究和创新激励措施的必要性。联署提案者回应了修订条款中有关豁免期限和终止的担忧,因为一些成员将该提案视为永久豁免各项TRIPS协定义务的手段。提案者解释说,豁免期将自提案通过之日起至少3年有效,一旦现有特殊情况结束,世贸组织总理事会有权确定终止日期。

其他成员认识到新阶段的磋商需要很多折中以照顾到所有观点,同时也不忽视全面应对疫情所需的其他要素,例如解决关税和出口限制、贸易便利化问题,以及世贸组织作为疫苗开发商和制造商之间的媒介可以发挥的作用。各成员一致认为,特别情况需要紧急迅速的措施,世贸组织现在是时候表明其可以在全球危机中挺身而出,并采取有效行动改善全球普通民众的生活。

一些成员表示支持欧盟的提案,该提案呼吁减少出口限制、支持扩大生产,并促进TRIPS协定中强制许可条款的使用,特别是要澄清与疫苗专利权利人协商的条件不适用在诸如疫情等紧急情况。虽然认识到知识产权(IPR)不应妨碍有效运用和创造能力、或确保获得疫苗和治疗方法的公平性,但这些成员强调,在保持知识产权作为激励创新投资和技术转让许可基础的同时,这项议案可以实现,以便各成员可有效地对抗COVID-19新菌株以及未来的其他疾病和流行病。

 

TRIPS理事会主席、挪威大使索尔里(Dagfinn Sørli)表示,他希望就与疫情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继续展开紧急和集中讨论时,各成员能够针对COVID-19疫情达成务实回应。

各代表团一致认识到这一磋商的迫切性,并呼吁主席以各种形式促进这一密集进程。主席预计会在TRIPS理事会会议后立即开始紧锣密鼓的会议和磋商日程。为呼应世贸组织总干事的言论,即公平获取COVID-19药物是这个时代的道德和经济问题,主席打算就如何切实安排上述进度与成员紧急协商,准备在721日至22日举行的下一次总理事会会议达成一份报告。他指出,这个日期就是我们努力的自然目标日期,提醒成员要为各种形式的密集进程做好准备,这可能需要各方灵活处理和互相妥协。成员将在617日举行首次非正式会议,以评估文本磋商如何向前推进并在7月总理事会会议之前就需要采取的步骤达成一致。

疫苗数据汇编

为回应成员的关注,世贸组织秘书处展示了一份初步汇编数据,涉及疫苗开发商与其他公司签订疫苗制造合同的生产筹备数量以及根据此类协议规划和实际生产COVID-19疫苗数。主席鼓励继续收集和更新此类数据,以便于TRIPS理事会的审议。各成员还对报告中有关COVID-19技术的专利格局演进表现出兴趣。

最不发达国家的过渡期

尽管就该过渡期原则已达成了广泛共识,但各成员未能就TRIPS66.1条有关赋予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新过渡期的规定达成一致,现有过渡期将于202171日到期。自从TRIPS协定生效以来,最不发达国家已从适用TRIPS协定条款的过渡期延长中获益,在认识到这些国家的特殊要求、他们的经济、财政和行政限制以及他们为建立可行的技术基础需要灵活性之后,根据TRIPS协定第66.1条规定,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过渡期曾两次延长(2005年和2013年)。

最不发达国家集团在提交的IP/C/W/668文件中试图延长最不发达国家成员的过渡期,并且脱离最不发达国家行列的成员自脱离日起有12年的额外期限。所有代表团都支持延长最不发达国家的过渡期,一些代表团倾向于对期限进行有限延长,而另一些代表团则担心对脱离最不发达国家地位的成员给予过渡期已超出了TRIPS理事会根据第66.1条规定的授权范围。

由于缺乏共识以及豁免期截止的紧迫性,主席提议保持该问题的开放度,在达成一致决定后于629日以正式方式重新召集TRIPS理事会。主席表示这也许是达成共识的最后机会,他呼吁成员要展现灵活性,并聚焦务实方法以便在过渡期结束之前解决该问题。

知识产权与创新

针对2012年以来定期添加到TRIPS理事会议程的知识产权和创新项目,共同提案者澳大利亚、加拿大、智利、欧盟、日本、新加坡、瑞士、英国和美国等成员2020年以通过知识产权使中小微企业具有竞争力IP/C/W/678/Rev.1)为主题对讨论作出总结。

总结文件重点介绍了主题磋商中提供的例子,重申中小微企业——作为创新、就业、增长和贸易的关键驱动因素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能够有效利用知识产权来建立自身业务。在这一主题下,各代表团交流了商标保护外延和中小微企业商标制度使用方面的经验;为中小微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包括如商业秘密、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之类的知识产权组合;以及中小微企业如何利用知识产权实现绿色技术的创新、合作和商业化。

在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智利、欧盟、日本、新加坡、瑞士、英国和美国等成员的提议下,各成员还讨论了知识产权与创新:针对投资/融资/资金的知识产权IP/C/W/679)议题。共同发起人邀请成员参与讨论融资如何影响创新周期的每个阶段,如从创意到商业化、以及扩张和长期事业的可持续性。由于创新融资潜力尚未开发,创新和创意企业往往发现难以利用其现有或潜在的知识产权资产来释放资金,尤其是与拥有更多传统有形资产的企业相比。

为了引导这场辩论,各成员被要求与企业和其他实体分享他们利用知识产权筹集国际资金的经验。还讨论了TRIPS如何影响国家之间的资金流动,以及何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相关措施已证明对支持小企业融资/商业化战略有用,何种没有。

非违反和情势申诉

继总理事会于20191210日决定根据TRIPS协定暂停启动非违反和情势申诉,直到于20211129日当周在日内瓦举行的第12届部长级会议(MC12)之后,各成员讨论了如何处理审查此类申诉的范围和方式,并向MC12提出建议。

这个问题涉及一个长期的争论,即如果成员认为另一成员的行为或特定情况剥夺了他们在TRIPS协定下的预期利益,他们在什么情况下以及是否应该有权向WTO提交争端,即便没有违反特定的TRIPS义务。

在重复之前的争论中,一些成员重申他们倾向于使非违反和情势申诉继续或永久性暂停。他们认为,由于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和随之而来灵活性的缩减,在知识产权领域没有适用非违反之诉的余地。其他代表团则赞成结束暂停期,认为非违反之诉是维持TRIPS协定内权利和义务适当平衡的关键,同时有助于确保合法义务不被规避或避免。一些成员还指出,该议题与关税电子传输暂停(电子商务暂停)之间存在政治联系,该议题也将在MC12上讨论。

主席指出,现在距离部长级会议还有6个月的时间,而且还剩下一次TRIPS理事会定期正式会议(10月),成员可以在会议上为MC12议案制定具体建议。在此背景下,主席鼓励成员在MC12之前的剩余时间内相互接触,设法摆脱过去20年来一直在该议题上停滞不前的僵局。

TRIPS修正案

主席报告说,自上次20213TRIPS理事会例会以来,安提瓜和巴布达代表团于2021512日交存了其对《修改〈TRIPS协定〉议定书》的接受书。

迄今为止,已有133个成员接受了TRIPS协定修正案,该修正案于2017123日生效,为发展中国家确保根据WTO规则获得可负担药品提供了合法途径。主席鼓励其余31名成员在当前接受日截止之前及时加快行动,该截止日期已延长至20211231日。

下次会议

本届会议于629日复会后,TRIPS理事会下次正式会议目前定于20211013日至14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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