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经营者出口管制内部合规机制建设相关问题(二)

来源: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时间:2022-03-24

1. 出口经营者拟定的出口管制合规政策声明,需要覆盖哪些目标人群?

答,企业拟定的出口管制合规政策声明首先需要面向企业的全体员工(包括直接从事出口员工和间接从事出口员工、国内和国外的员工、试用期人员、实习人员等),可要求员工签署出口管制合规承诺书;其次,也可向合作伙伴(如供应商、货运代理、分销商、销售代理、合资合作伙伴、技术交流方、其他代理商等)分发声明,宣示本企业的出口管制合规立场。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合作伙伴签署出口管制合规承诺书。

2. 出口经营者如何对出口物项进行风险评估?

答:出口经营者在对出口物项进行风险评估时,一是需要判断经营物项是否被列入出口管制清单(包括临时管制);二是要对经营物项进行梳理和科学分类,判断是否属于中国、进口国或第三国(过境、转运、通运、再出口等)相关进出口管制法律法规管辖的范围;三是梳理物项可能的主要用途,物项是否存在:(1)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风险;(2)被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风险;(3)被用于恐怖主义目的的风险。

3. 出口经营者如何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

答:出口经营者在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时,一是需要判断客户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否涉及军事等敏感业务;二是要区分客户类型,是生产商、经销商还是最终用户;三是判断客户是否被列入我国管控名单等禁止或限制交易名单,或被列入联合国的制裁清单;四是判断客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风险等级。

4. 出口经营者如何对技术与研发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答:出口经营者在对技术与研发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时,一是需要判断日常经营中是否涉及属于管制物项的技术;二是要摸排日常经营中的技术交流、传输是否有构成技术出口的风险和隐患。使用电子邮件、电话和传真以及国内外社交软件等电子形式传输技术信息都有可能构成技术的出口和转让,使用“云”等在线存储模式对软件和技术进行存储或传输也可能存在出口管制合规风险;三是要梳理从事受控技术相关工作的员工情况,摸排是否可能存在未申请许可证向外国组织和个人提供受控技术的风险和隐患,如有雇用外籍员工从事受控技术相关工作、在贸易展上发布受控技术相关信息等情况,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申请许可证;四是及时跟踪本企业的设计和研发计划,并就可能的出口管制合规风险提供早期建议。如有必要,可以咨询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

5. 出口经营者如何对第三方合作伙伴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答:需要评估第三方合作伙伴(包括货物承运人、报关代理商、销售代理、研发合作伙伴、金融服务提供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出口清关程序是否完善等。对第三方合作伙伴,尤其是境外合作伙伴,可根据企业需要定期对合作伙伴情况进行调查和更新,调查内容可包括商业证照、相关业务许可、董事会成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事项,以减少因第三方合作伙伴问题而被动违规的风险。

6. 出口经营者在申请许可证环节需要审查哪些内容?

答:出口经营者签订合同后,如交易涉及管制物项,或出口经营者知道相关物项可能存在《出口管制法》第十二条所规定风险(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被用于设计、开发、生产或者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被用于恐怖主义目的)的,需要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提交相应材料,并申请出口许可证;依法需要取得相关管制物项出口经营资格的,应当取得相应资格。如无法确定相关货物、技术和服务是否属于管制物项,可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提出咨询。拟出口的货物、技术和服务为管制物项的,企业依法获得相应的出口许可证前,不能出口发货。

7. 出口经营者在发现出口管制风险后,如何采取补救措施?

答:补救措施的部署需要上下联动,管理层和出口管制合规部门高度重视,形成风险快报、决策和处理机制;业务部门应时刻警惕,发现风险后及时主动向出口管制合规部门、管理层报告,必要情况下由出口管制合规部门向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的纠错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中止合同、停止发货、追回在途货物、完善内部合规制度等。

8. 出口经营者进行出口管制合规审计的形式有哪些?

答:审计形式包括:

(1)整体审计

对企业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整体合规制度各部分、选定出口交易、各相关部门合规情况等各方面的审计。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定期安排整体审计。

(2)专项审计

着眼于特定部门(如销售部门、生产部门等)或特定出口环节(如发货程序、记录保存等)进行专项审计。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不定期对特定部门/出口环节进行审计,及时整改,防止细节疏漏发酵为严重风险。

来源:商务部安全与管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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