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拟修订食用盐中硫酸钠指标要求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22-03-23

2022年3月19日,智利卫生部发布咨询文件,就修改卫生部第977/96号最高法令《食品卫生条例》中关于香料调味品酱汁的第23篇,关于食用盐的第2款,第439条中硫酸钠的含量进行公众咨询。提案拟将食用盐中“以硫酸钠表示的硫酸盐含量不超过1.5%”修改为“任何食用盐可含有天然次生产品,根据盐的来源和生产方法不同,含量不同,主要由硫酸盐、碳酸盐、溴化物和氯化钙、钾、镁和钠组成。此外,它可能含有不同数量的天然污染物,取决于盐的来源和生产方法。在不影响前款规定的情况下,铜不得超过2mg/kg(以铜表示),天然副产品和天然污染物合计不得超过食用盐的3%”。

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日期2022年5月6日。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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