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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9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NOP/ADP C-2021-1号文件,拟增加无机砷在婴幼儿大米类食品中的限量要求,具体为无机砷(三价砷和五价砷总和)0.1 ppm,同时修订《食品中污染物和其他掺杂物列表》。本文件评议期为发布之日起75天,至2021年6月22日。
来源:加拿大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