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制品安全标志管理委员会管理规则第3-2节规定了铅镉安全限量:
日本陶、瓷制品安全标志管理委员会铅镉安全限量
分类 | 铅 | 镉 | |
深型:深度≥ | 容量≥ | 2.5 mg/L | 0.25 mg/L |
容量< | 5.0 mg/L | 0.50 mg/L | |
浅型:深度< | 17 μg/cm2 | 1.7 μg/cm2 | |
不同于1和2型的器皿 | 17 μg/cm2 | 1.7 μg/cm2 |
注:区域为外表面
检验方法:在着色厂的每一个烘焙窑中取出一测试件,注满4%的乙酸溶液至不溢出测试件,在室温下放置24 h后测量浸液中的铅和镉。
所有按《食品安全基本法》规定的测试程序经认证符合全部法律规定的产品,日本陶器业主联盟陶器安全标志监管委员会将批准在其产品的标签或包装盒(盒装出售的产品)上展示陶器安全标志。
陶瓷安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