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市场
  • 经贸概况
  • 加拿大的法律法规体系
  • 加拿大的标准体系
  • 加拿大的合格评定制度
  • 消费者产品安全
  • 食品安全
  • 环境保护
  • 产品节能

服务贸易壁垒

撰稿:lzk更新日期:2020-10-21

加拿大的服务贸易发展较早,但目前仍对电信、金融、文化等服务领域的市场准入进行限制。

1.电信业
目前除固定卫星服务及海底光缆外,加拿大仍保留了对其他所有基于设施的电信服务供应商控股不得超过46.7%的规定。除了持股比例限制外,加拿大还要求基本电信设施需要由“加拿大人控制”,因此规定董事会至少有80%的成员是加拿大国籍。这些限制妨碍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电信服务商在加拿大设立和运营自己的电信传输设施。
 
2.银行业
外国银行在加拿大设立分行需要获得特别经营许可证和从业授权令。经营特许证由金融机构监管局发放,从业授权令由财政部长经金融机构监管局推荐后发放。特别经营许可证的申请费为32000加元。
外国银行在加拿大可以设立全能分行或贷款分行。贷款分行不允许吸收存款。全能分行不允许从事零售存款的吸收,只能吸收单笔数额在15万加元以上的存款业务。外资银行要在加拿大境内设立全能分行,必须在全球范围内拥有至少50亿加元的资产。
对于银行资产达到或超过50亿元的,其资产必须被“广泛持有”,即不论国籍,任何个人都不得收购该银行超过20%的投票股权或超过30%的非投票股权。任何个人持有中小银行10%以上股份的,需要事先得到财政部的批准。
虽然加拿大对跨境交付或境外银行服务消费没有限制,但是外国金融服务商必须在加拿大以商业存在的服务形式开展。
 
3.保险业
加拿大对外资进入保险业设置一定程度的限制。外国保险公司必须指定一名加拿大居民作为其总代理;指定一名保险精算师和审计员,而且指定金额授权信托资产。
任何个人不论国籍,在收购加拿大联邦控制的保险公司超过10%的股份时必须获得财政部的批准。同外资银行类似,外资保险公司在加拿大境内开设分公司必须获得经营特许证和从业授权令,经营特许证的申请费为32000加元。联邦级保险公司(国内或国外)的最低资本要求为500万加元。外资保险分公司至少一半的董事必须是加拿大居民;加拿大国内保险公司必须至少三分之二的董事为加拿大居民。
保险公司在跨省经营业务时,需获得各省的许可证。
 
4.法律服务业
获得许可证的外国律师可以作为外国法律咨询人员提供法律意见,但是所涉及的法律领域必须是其母国允许进行法律实践的领域。加拿大各省对外国律师从业有着不同的要求。
 
5.建筑业
加拿大对建筑服务行业实行许可证管理。从事建筑服务的建筑师及工程师职业受省级政府管理,从业者必须从某一省或地区的建筑师协会获取许可证。各省或地区对加拿大许可证的要求不尽相同。
希望获得许可证的外籍建筑师必须拥有授权机构所要求的学历资格。
 
6.文化产业
加拿大禁止外国投资者对现有的加拿大人所有的书籍出版及销售公司的直接收购,除非该公司正面临财务困境等情况。
加拿大法律禁止外资收购加拿大人所有的电影发行公司。外国投资设立的新的电影发行公司只能经营自有产品。外国投资者只有将其在加拿大所得收益以加拿大政府规定的特定方式进行再投资时,方可对加拿大境内的电影发行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收购。
 
7.视听及通讯服务
加拿大《广播法》明确了其目的是要“保障、丰富并加强加拿大的文化、政治、社会以及经济结构”。加拿大联邦传播的管理机构—加拿大广播电视及电信委员会规定,加拿大的常规节目需占电视播出总时间的60%,黄金时间(晚6时至午夜)的50%。该委员会还要求无线电广播音乐节目的35%必须符合加拿大确定的评分制度,达到“加拿大化”标准。有线电视及家庭直播节目应具有加拿大的内容优势(占50%以上)。

    非加拿大的频道必须由该委员会预先批准。该委员会还要求由加拿大广播公司运营的英语和法语电视网在晚间7点至11点之间不能播出有外国特点的电影。这一时段唯一可以播出的非加拿大电影必须是至少2年前在影院公映过,而且不能是至少10年前的Variety杂志所评选出的前100位票房收入的电影。加方的上述措施限制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影视节目在加拿大的市场份额,中方敦促加方进一步开放本领域的服务贸易。

上一篇:贸易救济措施

下一篇:加拿大关于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触碰右侧展开
./t20090609_173503_ex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