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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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安全性能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0

1. 马来西亚对玩具的化学安全性能的要求
    马来西亚涉及玩具的化学安全性能的要求的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

  • MS ISO 8124-3:2002《玩具安全 第3部分:元素的迁移量》;
  • MS 1774: part 4:1998《玩具安全 第4部分:化学及相关活动的试验装置》;
  • MS 1774: part 5:1998《玩具安全 第5部分:试验装置外的化学玩具(装置)》。

    (1) MS ISO 8124-3:2002 《玩具安全 第3部分:元素的迁移量》
    MS ISO 8124-3:2002等同采用了ISO 8124-3:1997,由马来西亚工业标准委员会ISC B1发布。该标准规定了玩具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的限量。如下表所示。

玩具材料

除造型粘土和指画颜料外的其他玩具材料

60

25

1000

75

60

500

90

60

造型材料和指画颜料

60

25

250

50

25

500

90

25

    (2) MS 1774: part 4:1998《玩具安全 第4部分:化学及相关活性的试验装置》
    MS 1774: part 4:1998等同采用了EN 71-4:1990,虽然EN 71-4已分别于1998、2003和2007年进行了修订,但MS 1774: part 4:1998并未进行相应的修订。
    MS 1774: part 4:1998规定了在化学测试和相关活动中使用的某些物质和制剂的最大剂量,包括:

  • 基于指令67/548/EEC和88/379/EEC被分类为危险品的物质和制剂的最大量;
  • 未被指令67/548/EEC和88/379/EEC涵盖,然而在使用时过量会对儿童的健康造成影响的物质和制剂的最大量;
  • 随附于玩具的化学物质的最大量。

    此外,对于标识、成分列表、使用指南等也做了相应的说明。
    (3) MS 1774: part 5:1998 《玩具安全 第5部分:试验装置外的化学玩具(装置)》
    MS 1774: part 5:1998等同采用了EN 71-5:1993,EN 71-5已于2006年进行了修订,目前,MS 1774: part 5未采用最新版本。
    MS 1774: part 5:1998规定了除试验装置外的化学玩具的标识、包装、安全要求、化学物质限量等方面的要求。适用于以下种类的玩具(装置):

  • 铸造石膏模型的玩具;
  • 制造陶瓷和玻璃搪瓷材料的微型工作台;
  • 制作硬质塑料物品(如胸针、玩具珠宝)的铸模炉;
  • 塑料铸模装置;
  • 照相冲洗装置;
  • 模具中的胶粘剂、颜料、漆、清漆、稀释剂和清洁剂(液体)。

 

2. 泰国对玩具的化学安全性能的要求
    泰国涉及玩具的化学安全性能的要求的标准主要有:

  • TIS 685 Part 1-2540:1997《第1部分 通则》;
  • TIS 122-2518:1975《塑料玩具中的铅含量》;
  • TIS 684-2549:2006《玩具中的漆》。

    (1) TIS 685 Part 1-2540:1997《第1部分 通则》
    TIS 685 Part 1-2540:1997《第1部分 通则》中的“4.4 化学物质”进行规定。适用于颜料、涂料、书写材料、塑料、纸和纸板、造型材料和指画颜料。采用的玩具材料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的限量与ISO 8124-3:1997的限量要求保持了一致。
    (2) TIS 122-2518:1975《塑料玩具中的铅含量》
    TIS 122-2518:1975对塑料玩具的铅含量及其测试方法规定:

  • 带有颜料涂层的塑料玩具中铅含量不得超过涂层总重量的0.5%(质量百分比);
  • 染色塑料玩具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玩具重量的0.5%;
  • 带有颜料涂层的染色塑料玩具的铅含量分别不得超过上述两条限值。

    (3) TIS 684-2549:2006《玩具中的漆》
    TIS 684-2549:2006 对玩具中漆的成分、测试方法和取样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漆中的重金属(锑、砷、钡、镉、铬、铅、汞、硒)的含量与TIS 685-2540:1997中这八种重金属的含量保持了一致。
    标准还对Parker类漆和粘类漆的非挥发性有机物的百分含量限值等有相应的要求,如下表所示: 

项目

标准

测试方法

Parker类漆

粘类漆

不透明漆

半透明漆

透明漆

不透明漆

半透明漆

透明漆

非挥发性有机物的百分含量限值

35

35

35

28

28

28

ASTM D2832

粒度限值

10

50

50

-

-

-

ISO 1534

干燥时限

1

1

1

1

1

1

TIS 285-10

遮光百分比限值

-白色和亮色;

-其他颜色

 

90

80

 

90

80

 

90

80

 

-

-

 

-

-

 

-

-

TIS 285-16

60度角镜面光泽度

>70

15~70

<15

>70

15~70

<15

TIS 285-17

    其中:

  • 特殊颜色种类的漆需要贴附特殊的标签,符合工厂的光谱标准或买方的要求,测试方法采用TIS 285-15;
  • 喷漆应易于喷出,漆干燥后应该平整,孔洞中不应起橘皮粒状物;
  • 具有一定的耐热性,耐水性和耐油性;
  • 漆应置于干燥清洁的包装中,标签上应列明以下部分:名称、种类、颜色名、每立方分米的净重、生产日期、批次号(若有)、使用指南、相关警告语(如置于孩童不可够取处,不可食用等)、制造商名称、商标和地址。若上述内容使用了外语,则需标示相应的泰语。

    此外,还对相应的性质要求的测试方法、取样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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