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的职权范围覆盖了包括电动工具、儿童玩具、纺织品、家具等在内的15,000余种产品。除了负责《消费品安全法》(15 USC 2051-2084)、《联邦危险品法》(15 USC 1261-1278)、《可燃纺织品法》(15 USC 1191-1204)、《防止有毒包装法》(15 USC 1471-1476)、《电冰箱安全法》(15 USC 1211-1214)等法律的实施外,根据相关法律要求,CPSC还制订了个别产品的强制性安全标准(mandatory safety standards),这些标准被编纂列入联邦法规的16卷,成为相关产品的技术法规。对于其他那些同样属于CPSC管制范围却并未制订强制性安全标准的产品,CPSC通过借助有关自愿性的安全标准作为其执法和判断问题产品的依据。根据《消费品安全法》,CPSC向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有关委员会提出采用新标准和修改现行自愿性标准的建议,相关委员会对建议进行审议后公布标准草案,并开展公众评议,最终发布标准。90%自愿性安全标准的制修订都有CPSC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除了没有标准草案的投票权外,CPSC涉及了标准制修订的各个环节。
为确保制造商和销售商能够遵守相关的技术法规和标准,使消费者免受危险产品侵害,CPSC主要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开展执法工作:
除此之外,CPSC的特殊执法活动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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