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第2002/95/EC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以下简称RoHS指令)是和WEEE指令同时出台的另一个旨在进行电子废弃物污染防治的环保领域法规。RoHS指令的目标是限制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以促进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环保再生及最终处理,保障人类的健康。RoHS指令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的六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制定了限值要求(见下表),但享受豁免的情况除外。指令同时还要求成员国应对违反各国根据本指令制定的国内法律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
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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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水平ppm
(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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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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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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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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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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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料、玻璃(如阴极射线管、玻璃灯具等)、陶瓷组件(如压电组件、电介质组件)、可焊接线端的涂层、电池、铅酸电池、作为聚氯乙烯(PVC)塑料的光或热稳定剂、油墨和颜料、用于涂料或油漆的干燥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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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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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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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燃料、荧光灯、电子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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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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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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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稳定剂或颜料用的催干剂、焊料、厚膜电路和陶瓷中、电接触器、继电器、微型开关、镍镉电池、半导体光敏器件和新型太阳能电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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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Cr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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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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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件钝化膜、各种金属表面的薄涂层、颜料、镀金属膜塑料用的塑料腐蚀剂、耐蚀油漆和涂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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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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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溴联苯(P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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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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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与塑料阻燃剂、印刷电路板(PCB)、连接器、塑料外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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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溴二苯醚(P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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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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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与塑料阻燃剂、印刷电路板(PCB)、连接器、塑料外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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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起,欧盟即拉开了对RoHS指令修订的序幕,最终于2010年11月在欧洲议会上以压倒性的票数(640票支持,3票反对和12票弃权)通过RoHS指令的修订草案;2011年5月,欧盟理事会通过修订草案,并最终于2011年7月在欧盟官方公报OJ上正式发布,指令号为2011/65/EU。新指令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成员国需要在2013年1月2日前将本指令转化为本国法律。
自RoHS指令发布以来,欧盟委员会也发动了一系列针对该指令的研究。最新发布的研究报告《对RoHS及WEEE 指令的研究》于2008年3月发布,该报告对这两个指令,尤其是RoHS指令实施带来的经济影响、环境影响等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其它有关RoHS指令的评估报告可登陆欧盟委员会RoHS指令栏目下的“Review of the Directive”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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