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为了电池的可持续利用

来源:深圳市场准入技术措施信息平台时间:2024-05-23

  适应欧盟新电池法规的法律草案公布,联邦环境部提出了一项法律草案,以适应新的欧盟电池法规(EU-BattVO)。该条例规定了欧盟范围内电池整个价值链的可持续处理。现在提交的法律草案主要是为了界定《欧盟电池条例》所产生的新任务的责任和权限。今后,除了所有废旧便携式电池外,消费者还可以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摩托车等的废旧电池送回市政回收中心。此外,迄今为止运行良好的结构,例如便携式废电池处理领域的结构,也将得到扩展。这将加强循环经济,同时为消费者创造更高的透明度和更多的处理选择。

  《欧盟电池条例》于 2023 8 17 日生效。新法规的目的是在欧洲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法律框架,以便在电池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对其进行可持续处理。为此,该条例规定了对重金属等危害健康和环境的物质的限制,电池的设计、标签、合格性和尽职调查义务,以及废电池的收集和处理。

  《欧盟电池条例》取代了之前的《欧盟电池指令》(2006/66/EC),自 2024 2 18 日起成为德国直接适用的法律。不过,对于某些条款,该法规包含单独的生效或过渡条款以及实施范围。这就需要进行国家适应性调整,目前提交的法律草案将对此进行规范。草案的核心内容是新的《电池法实施法案》(BattDG),该法案将于 2025 8 18 日取代之前的《电池法》(BattG)。BattDG 以《电池法》在废电池处理领域的原有结构为基础,并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发展。这样做的目的是保留已经证明其价值的结构。针对便携式废电池的成功做法,即通过集体系统履行制造商的义务,也将扩展到所谓的轻型交通工具(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类似产品)的废电池,以及起动机、工业和电动汽车的废电池。含锂的电池尤其具有火灾危险。因此,适当的处理方式尤为重要。在这方面,将经过验证的结构扩展到其他类型的电池也是防火的关键。法律草案还扩大了消费者的退货选择范围。

  今后,除了所有使用过的便携式电池外,消费者还可以将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等使用过的电池退还给市政回收中心。这考虑到了既定的国家处置结构,使消费者更容易退回这些废旧电池,并增加了收集点的数量。这将有助于增加收集量,从而实现 BattVO 的目标。为此,目前全国便携式废旧电池的收集目标将保持在 50%。从 2027 年起,欧盟范围内的收集目标将为 63%

  该法律草案还规定了欧盟法规中关于 “废电池管理”、“电池合格性”、“供应链中的尽职调查义务 ”和 “物质限制修订程序 ”的责任和权限。在废物管理方面,将遵循 BattG 的现有要求;在符合性方面,联邦各州将设立一个主管机构,而德国原材料供应链欧盟尽职调查义务监测中心(DEKSOR)将接管尽职调查义务的监测任务。

  该法有望在本立法期结束前获得通过。公司、协会和民间社会组织可在 2024 5 28 日之前参加现已启动的咨询活动。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