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拟制订有关食品法规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22-09-28

2022920日,沙特阿拉伯卫生部网站发布3项食品法规草案。具体分别为:(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补充营养配方食品技术法规》,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分类和定义(粉状或液体状态的专供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食用的补充食品,其中营养成分要求与一般食品不同)、一般性要求(无结块、不含任何非食品或药品成分等)、营养成分含量要求、产品加工、运输和储存要求、标签规定等;(2)《预包装食品标签过敏原标示规定》草案,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和豁免情形(如单一成分组成的食品如大米、咖啡、茶等不需要标示过敏原)、相关定义、法定过敏原种类(甲壳类、蛋制品等14种)、过敏原标注范围(包括配料、食品添加剂中的过敏原均需标注,但不包括加工助剂)、标示要求(包括语言、图例、标准过敏原声称用语等);(3)《热处理加工肉制品法规》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产品定义和分类(冷冻的牛肉、骆驼肉、羊肉、禽肉或兔肉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热处理肉制品,不含骨头、软骨和韧带,包括肉块、肉泥、罐头等,并进行了包装)、原辅料要求(成品中肉类含量不得低于80%,植物蛋白含量不得超过5.3%等)、热加工工艺要求、取样和检测方法、标签规定等。上述四个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211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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