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拟制订头足类软体动物产品特性和质量技术法规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22-03-22

2022317日,巴西农业、畜牧业和供应部发布SDA544号公告,拟制订头足类软体动物产品特性和质量技术法规,意见反馈期为60日。主要内容如下:(1)头足类软体动物包括鱿鱼、章鱼、乌贼;(2)煮熟的头足类软体动物是经过加热处理,内部温度在65°C70°C之间,并经过冷却或冷冻的产品;(3)必须满足现行法规中规定的微生物标准;(4)在解冻过程中的温度不能超过4°C,化霜时水温不能超过18°C;(5)不符合本法规规定的感官特性的产品不得供人食用;(6)产品销售名称为头足类软体动物的通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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