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市场
  • 经贸概况
  • 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 重点领域技术性贸易措施
  • 2011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2012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2013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2014-2017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标题与编号)

2013年颁布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7

  1.韩国发布K-REACH法规草案 

  2013年9月9日,韩国再次以补遗的形式就该法规草案进行通报(通报号G/TBT/N/KOR/305/Add.1),该通报实则为2011年3月9日韩国环境部(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MoE)发布的通报G/TBT/N/KOR/305《关于化学材料注册和评估的法规》草案的再次通报。作为仿效欧盟REACH法规的一部对在韩国制造或进口的新化学品和现有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进行规定的法律法规,该法规草案被业界称为韩国REACH(K-REACH)。

  虽然在G/TBT/N/KOR/305/Add.1通报中针对WTO成员国对通报G/TBT/N/KOR/305的评议意见有所采纳,但是在注册资料的测试机构的资质、注册资料的共享、有害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及测试方法、手续费的缴纳标准等条款的规定上仍有令各国认为可商榷。

  就K-REACH本身,其对化学品的规管借鉴了欧盟的模式,但是与欧盟不同的是,K-REACH仅为一份为40页的文档,涉及到具体操作方面(如化学品注册提交的资料,规定其提交的资料的细节内容、测试方法、危害性相关资料的撰写方法)的要求,则往往以“……内容由环境部规定”,拟定在后续的法律法规中规定。鉴于本法规拟于2015年实施,若这些环境部规定的具体细节无法在近期完成并公布,预计将给各利益相关方遵守该法规造成一定的障碍,业界应对此保持持续关注。此外,K-REACH针对新物质注册的要求比欧盟的REACH法规严格,欧盟将物质分为新物质和现有物质,无论是新物质还是现有物质,仅在吨位阀值≥1 t/y时才需要进行注册,而韩国针对新物质要求无论其吨位阀值,均需要进行注册,无疑会抬高新材料进入韩国的门槛,给企业造成更大的障碍。

  2. 韩国更新玩具、儿童用品和BB枪的要求

  韩国技术与标准院(KATS)曾发布了第2012-32号公告,发布修订玩具的自我监管安全确认标准。随后,在,KATS又宣布将标准的生效日期由2013年1月1日延长至2013年7月1日。新旧标准的主要变化为:

  (1) 依据新版的EN71、ASTM和ISO 8124标准进行了改动(如增加化学实验装置、化学玩具和指画颜料的要求;增加关于电动玩具上适配的);

  (2) 增加了软体填充玩具和玩具中的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BBP、DNOP、DINP和DIDP)的新要求;

  (3) 修改了玩具中的有害化学物质(铅、镉、镍和邻苯二甲酸盐)的测试方法。

  此外,韩国KATS发布了2012-800号公告,修订了塑料制儿童护理用品(用于辅助儿童睡眠、放松、卫生或喂食)和儿童座椅的自我监管安全确认标准。在该标准的附录14中,将儿童护理用品的适用年龄从4岁及以下扩大至14岁及以下,并增加了安抚奶嘴的补充安全要求。在标准的附件38中,增加了儿童垫高椅和桌面安置椅的补充安全要求。这些新要求自2013年12月21日生效。

  在2012-799号公告中,KATS通过了BB枪安全要求的修订案,并规定BB枪要依据新要求进行安全认证,该要求自2012年12月21日生效。其主要变动为:使用者的年龄需标注在产品包装上,并且能很容易地与周围的文字区分,且标注的字体高度不小于15磅;供儿童、青少年和成人使用的BB枪表面需标注特定的警告语,警告语的字体大小至少为15磅,且字体颜色应不同于枪体颜色;单件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注需要佩戴护目镜的警告信息,且字体尺寸要比其他警示信息超过一倍以上。

  3. 韩国发布《食品标准和规范》部分修正案公告 

  2013年11月12日,韩国食品卫生审查委员会颁布了第2013-233号《食品标准和规范》修正案公告,对韩国食品标准和规范进行了部分修改, 具体内容如下:

  (1) 删除《食品用设备和容器,食品包装标准和规格》中的第 1,1), (2), 第2,1,1,第2,3,9)项。

  (2) 修订海洋原料分类[第1,3,2)]。

  根据 Codex 等国际分类,将鱼类进行细分化(淡水鱼,洄游性鱼类,海洋鱼类等),并应用于水产品原材料上,以使其与国际统一标准接轨。

  (3) 对蜂王浆加工食品,蘑菇加工食品,鼈类食品加工,食用酵母,酵素,花粉加工食品的制造工艺标准进行再定义。[第 2, 3, 12), 第 5, 29-19, 5), 6), 第5,29-20,5),6), 第5,29-21,5),6), 第5,29-22,5),6), 第5,29-23,5),6), 第5,29-24,5),6)]。删除以上相关食品的崩解试验规范及相关测试方法。

  (4) 豁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设定,豁免包括1-甲基丙烯在内的57种的残留许可标准。

  (5) 修改婴幼儿用,助发育用的食品中维生素D,E和烟酸中的营养素标准。〔第5, 19-1, 5), (5), (6), (10), (18), (23) 及第5,19-2,5), (5), (6), (10), (17), (21)〕,统一维生素D,E 的标示标准。

  (6) 修订以下物质的测试方法:

  1)修订维生素D的检测法 [第10条,1,1.2,1.2.2,1.2.2.7 ];

  2)修订着色检测法 [第10条,2 ,2.4 ,2.4.1 ];

  3)新设 Saflufenacil 分析法 [第10条,4,4.1,4.1.4.165 ];

  4)修订人参中的农药残留检测法 [第10,4,4.2,4.2.1.1 ];

  5)修订毒素检测法 [第10,6,6.1,6.1.5,6.1.6,6.1.7 ];

  6)修订勃起功能障碍的药物测试法 [第10条,7.4 ];

  7)修订芘的检测法 [第10,7,7.8,7.8.1 ];

  8)修订三聚氰胺检测法[第10条,7,7.9,7.9.1 ];

  9)修订多氯联苯检测法 [第10条,第7,7.10 ];

  另外,还对原材料目录的专用术语进行修改。并新设人参的最大农药残留量标准。

触碰右侧展开
./t20150226_173128_ex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