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性活生物体法案
2011年7月20日,由韩国知识经济部颁布并在文件G/TBT/N/KOR/214/Rev.1中通报了《改性活生物体法案修正提案》。
知识经济部提出了对改性活生物体法案的下列修订:
(1)修订和增补了主要条款的定义;
(2)改性活生物体风险评定和进口审批程序的合理化等。
2.儿童喜爱的食品质量认证标准
2011年9月1日,由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颁布并在文件G/TBT/N/KOR/325中通报了《儿童喜爱的食品质量认证标准修正提案》。主要内容如下:
儿童喜爱食品中为安全且含适量营养素的产品如果符合特定标准,可自愿获得“良好品质证书”;本草案拟修订产品取得证书必须符合的标准。
现行营养标准规定儿童喜爱食品(良好品质证书产品)必须符合至少一种营养要求,不论是蛋白质或纤维;相同的规则同样也适用于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
本修正提案通过考虑食品类型的特殊性,删除了营养素这种分组,并且反映了其生产趋势;本次修正中,食品必须至少满足所有四种营养素:蛋白质、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中的两种营养要求。
3.婴孩车、化学家居用品、购物车、湿巾的安全标准修订
2011年4月13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通报了《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婴孩车、化学家居用品、购物车和湿巾的安全标准修正草案》(G/TBT/N/KOR/307)。
婴孩车的安全标准修正草案简要说明了婴孩车中纺织品的成分或混纺率,以及处理的注意事项。化学家居用品的安全标准修正草案关于气雾型香水和除臭剂,简要说明了如果暴露在直接光照下这些产品可能会爆炸的警句,而且字体大小应当超过8磅。购物车的安全标准修正草案规定在可以让儿童乘坐的购物车上安装安全带,并控制说明的字体大小。为使用者提供足够信息的湿巾的安全标准修正草案:简要说明了在使用时防止污染的指南,以及消费者应避免在敏感部分如眼、嘴等使用的警示语。
自我监管安全确认制度要求制造商(进口商)应当自我确认其产品是否达到安全符合性,并且在产品出厂或海关通关之前声明产品的安全性。
4.化妆品标签和广告准则提案
2011年4月13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通报了《化妆品标签和广告准则提案》和《修订化妆品法案》(G/TBT/N/KOR/308)。
在化妆品广告和标签上的某些说明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认为其是药品,导致与产品的安全和功效相关的不良后果。《化妆品标签和广告准则提案》旨在允许恰当的化妆品广告和标签,并且保护消费者。本准则提案规定了下列各项:
a. 声称和说明列表a)禁止,b)允许,以及c)在试验和测试数据(在体外、体内等)的支持下有条件的接受其声称和说明;
b. 诸如:“可用于痤疮皮肤”或“延缓皮肤老化”的标签声称和说明的方法和标准。
修订法案要求确定化妆品初级或次级包装必须提供的强制性信息;要求化妆品生产商在初级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和上市许可人名称、生产批号、保质期或打开包装后的保存时间(如果是这种情况,应同时标明生产日期)。
《修订化妆品法案》要求确定化妆品初级或次级包装必须提供的强制性信息;要求化妆品生产商在初级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商和上市许可人名称、生产批号、保质期或打开包装后的保存时间(如果是这种情况,应同时标明生产日期)。
5.药品标签法规
2011年8月2日,由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通报了《关于药品标签等的法规》(G/TBT/N/KOR/318)。
本修正提案旨在基于药品安全的使用,通过为消费者提供关于药品所有组分的信息,减少不良反应事故。修正要求应当标示包括针剂、眼药水、眼用软膏和滴耳液在内的亲本无菌制剂中使用的所有赋形剂的名称。
6.聚氯乙烯(PVC)地板材料安全标准
2011年1月27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发布G/TBT/N/KOR/303号通报,关于PVC(聚氯乙烯)地板材料加施安全与质量标志的安全标准的法令草案。。
PVC地板材料安全标准规定了:
7.轮胎安全标准和能效法规修订
2011年3月,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通报了《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充气轮胎强制性安全标准修正提案》(G/TBT/N/KOR/306),内容涉及轮胎的安全要求,提案要求轮胎的负载/速度测试要求将遵照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法规30、54中的负载/速度性能安全要求,强度试验和脱圈试验将除外;2011年6月,韩国技术标准局通报了《属于安全认证的工业产品修正提案》(G/TBT/N/KOR/313),内容涉及翻新轮胎工厂评估的条款。翻新轮胎的制造商应当具有适合于废旧轮胎内部的非破坏性检测设备;并规定废旧轮胎的回收利用期限应当限于自原生产日期起5年内;当挑选出废旧轮胎时,有责任进行内部检测;关于胎面内部具体厚度的规章等。
2011年8月,韩国知识经济部(MKE)通报了《测定机动车辆能效及其等级鉴定的法规草案》。
- 轮胎能效测定的适用范围;
- 轮胎能效的测试程序和测定方法;
- 轮胎能效的等级和标准;
- 提供信息和能效等级的鉴定;
- 授权测试机构的指定和责任;
- 轮胎能效自我测试的应用和评估;
- 宣布轮胎能效测试结果;
- 为了保护消费者,轮胎能效售后监督;
- 轮胎能效等级鉴定和标准的实施时间。
8.壁纸和油毡纸、玩具安全标准修订
2011年1月27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通报了《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工业产品安全标准修正提案》(G/TBT/N/KOR/304)。本提案修订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壁纸和油毡纸,以及玩具的安全标准。
(1)壁纸和油毡纸的安全标准规定了:
危险化学品,诸如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以及邻苯二甲酸丁苯酯(BBP)的安全要求,此要求将壁纸中这些危险化学品的总含量控制到低于或等于0.1%;
(2) 玩具的安全标准规定了:
9.《电器安全控制法案》修订
2011年7月27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发布了“《电器安全控制法案》修正提案”。
该提案对《电器安全控制法案》的执行法令将修订如下:在监督例行检查的结果或国内生产商生产的经认证的电器连续2年表现出充分遵守了适用的标准的情况下,将每两年进行一次例行检查(产品鉴定测试+工厂检验)。
该法案对《电器安全控制法案》的执行规则将修订如下:为了对现今广泛使用的、没有进行器具电气安全评定的充电器和能源储存系统提供安全认证服务,将电动车辆的充电器和能源储存系统增加到自我监管安全确认制度的范围中。如果不进行安全评定可能会导致致命的事故。
考虑到新开发的清洗装置(例如使用臭氧的清洗装置)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不良的健康影响,将属于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超声波清洗装置”的名称修改成“电动清洗装置”,以便管理这种使用臭氧、超声波等的电动清洗装置的安全性。
10.《灾害及安全管理基本法》修订
2011年8月22日,韩国紧急事物管理委员会(NEMA)通报 了“《灾害及安全管理基本法》第38条修正草案”(G/TBT/N/KOR/323)。
草案规定无线互联网服务经营商(SKT,KT,LG U+)和广播电视服务提供商应当根据灾害严重程度立即提供警告通知(警告类型:台风、洪水、暴雨、地震等),而且为了提供警告通知,全球移动设备的生产商应当在其韩国生产或进口的设备中安装公共预警系统——用户设备(PWS UE)。
修正草案规定只要发生自然灾害、人为灾害或其它紧急严重的灾害,安装在设备中的公共预警系统——用户设备应当提供警告通知;对用户警告通知的接收和介绍不得中断,在任何情况下所有的语音呼叫和警告通知都应当在显示器上弹出;警告通知在180字节以内(韩语90字符);用户设备应当提供告警指示(音频注意信号或振动),显示的方式可以由无线互联网服务经营商(SKT, KT, LG U+)和广播电视服务提供商自由选择。
11.网络电视技术标准修订
2011年8月22日,韩国通信委员会通报了对网络电视技术标准的修订(G/TBT/N/KOR/322),“网络电视技术标准”规定了网络电视服务提供商设备的技术规范,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信息及系统应与消费者的网络电视机顶盒具有相同格式。在本标准的服务信息和系统条款中,术语“传输流标识符(transport stream ID)”和“程序号(program number)”合并成“服务标识符(service ID)”。由于某些程序,诸如新程序不包括简述,因此同样还删除了术语“简述”。作为最终的结果,为了网络电视容量提供商的便利,简化了本标准中许多信息服务和系统的条款。
12.《电气电子产品和汽车的资源回收利用法案》修订
2011年8月22日,韩国环境部通报了“对于《电气电子产品和汽车的资源回收利用法案》的修订”(G/TBT/N/KOR/321)。修订涉及以下方面:
13. 电动车AC传导充电系统的新安全标准
2011年9月6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通报了“电动车AC传导充电系统的新安全标准”(G/TBT/N/KOR/326)。新安全标准K990覆盖了特别适用于5针连接器的要求,并且等同23H/248/CDV (IEC62196-1 Ed.2)和23H/250/CDV (IEC62196-2 Ed.1)的有关5针连接器的部分。
14《清洁空气保护法案实施细则》修订
2011年5月3日,韩国环境部通报了“《清洁空气保护法案》实施细则修正草案”(G/TBT/N/KOR/310)。修订内容涉及以下方面:
15. 汽车的平均能耗效率标准、汽车温室气体排放允许标准及其实施和管理公告
2010年10月18日,韩国环境部通报了“汽车的平均能耗效率标准、汽车温室气体排放允许标准及其实施和管理公告”(G/TBT/N/KOR/296)。韩国环境部公开宣布汽车的平均能耗效率标准和温室气体排放允许标准,作为韩国国家低碳、绿色发展意愿的一部分,这些标准将从2012年起生效。这些标准将适用于乘用汽车和10座以下的客货两用汽车。汽车制造商应当选择该标准中的任何一种,并且遵守该标准。这些标准将根据汽车制造商的平均整备质量,自2012年至2015年逐步采用,并且以灵活的方式实施。
2011年8月31日,韩国环境部通报(G/TBT/N/KOR/296/Add.1),环境部法规No 89/2011“汽车平均能耗效率标准、温室气体排放允许标准及其实施和管理”,已于2011年6月9日批准并于2012年1月1日生效。
16.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标准修订
2011年5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通报了《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标准的修正提案》(G/TBT/N/KOR/311)。
为了适应技术进步和国际协调,本修正提案旨在使现行的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标准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标准相一致。
主要修订了以下方面:
第1部分 评价和测试:详述了毒代动力学研究和免疫毒性研究。
第2部分 动物福利要求:采用了3R(减量化、细化、置换)概念和加强动物福利方面。
第11部分 样品制备和参考资料:增加了多种实例和方法。
另外,已修订了测试方法和标准的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测试)、第6部分(植入后局部反应测试)、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和第10部分(系统毒性测试),以反映ISO标准。
17. 气体打火机安全认证标准修订
2011年4月14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通报了《气体打火机产品强制性安全认证标准修正提案》(G/TBT/N/KOR/309)。本提案是为了保护儿童,提高气体打火机的安全标准。这些要求旨在能够防止51个月以下的儿童操作属于本标准规定的打火机。
18. 化学材料规管法规
2011年3月,环境部化学品管理局通报了《关于化学材料注册和评估的法规》(G/TBT/N/KOR/305),即韩国REACH,“关于在韩国制造或进口到韩国的新化学品和现有的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
19. 接触性金属配件安全标准
2011年6月10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通报了《属于安全和质量标志的工业产品修正提案》,生效日期为2012年8月或稍后。本提案是颁布属于安全和质量标志的接触性金属配件的安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从接触性金属配件中镍(Ni)的释出量不得超过0.5 µg/cm²/每周的安全要求;适用于直接与皮肤接触的金属制品,诸如耳环、颈链、手链、装饰链、戒指、挂坠、脚镯、指甲装饰品、耳钉、手表、手表带,以及头饰等。
20. 遮光布、便携式报警器、双眼皮用胶带的安全标准
2011年7月22日,韩国技术标准局(KATS)通报了《公布关于3种将指定为属于安全和质量标志工业产品的产品新安全标准(3项标准)》(G/TBT/N/KOR/316),提出了对自我监管安全确认的遮光布、便携式报警器和双眼皮用胶带的新安全标准草案。
遮光布的安全标准,适用于罗马帘、垂直-水平百叶窗、卷帘以及其他适用于遮光和装饰的遮光布,规定了控制防护装置的帘子拉绳不能扩展,用于将帘子拉绳固定(或缚系)在墙上的部件或连接鞘应当与特定负载分开。
便携式报警器的安全标准,适用于在紧急情况下通过发出响亮的声音预示危险情况的便携式报警器,规定了该便携式报警器不得降低声压电平和工作不稳定。该报警器应当具有在说明书里显示的发出声压超过90%,持续20多分钟警报声的功能,在长时间连续使用报警器的情况下听觉可能会减弱的警示语。
双眼皮用胶带的安全标准,适用于将其贴在眼皮上做成暂时的双眼的胶带,规定了重金属、甲醛、甲苯、三苯和锡的化合物、丁酯和锡的化合物,以及有机汞化合物的安全要求。
依照安全和质量标志的制度,如果其产品是属于安全和质量标志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应当标识安全或质量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