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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的标准体制及实施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7

南非标准法规定SABS是国家标准的惟一制定和发布机构, 其他政府部门如需制定国家标准只能通过SABS来进行, 并由SABS组织专家制定,相关政府部门、用户、企业和有关利益各方可派专家和技术人员参与标准制定活动,但商会、贸易机构和社团人员参与较少。
南非的行业、协会、企业都可以有自己的标准,但在标准法中对企业、行业、协会的标准没有做专门规定,它们不具备国家标准的法律效力,不能为法律法规所引用。SABS还与行业、协会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当行业、协会制定的技术规范要上升为国家标准时,由SABS监管其制定程序,使其最终达成一致。在法律纠纷中,国家标准可以作为法律依据,而行业、协会和企业标准则不能。
同大多数国家一样,南非的国家标准通过技术委员会(TC)来制定,并正致力于标准制定过程电子化和缩短标准制定发布时间。TC由政府、用户、厂商、消费者和其他相关方的专家组成,根据需要,还可邀请贸易等方面的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派专家参加TC活动,并且企业专家参加TC活动的经费由企业自己承担。经过立项的标准项目下达给相应的TC,由TC组织标准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形成标准草案并经过语言、技术等审查后,提交给一个由10人组成并设在STANSA的标准批准委员会来审定、批准。标准批准委员会也负责批准成立新的技术委员会和分技术委员会(SC)。目前,SABS下属有450个TCSC,这些TCSC每年大约制、修订450个标准。截至目前,南非大约有5000个国家标准。
在南非,非强制的国家标准由企业自愿采用,但强制性国家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政府也不直接干预企业的标准化活动,只是对强制性标准(技术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SABS的执法部一旦发现企业产品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则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办法之一是由SABSCEO签字通知销售商停止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再由DTI部长批准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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