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调节法——中文

来源: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时间:2008-11-27

1.本联邦法律调整以下活动中产生的各种关系:制定、通过、采用和执行关于产品、生产过程、作业、储藏、运输、市场营销和使用的强制性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通过、采用和执行关于产品、生产过程、作业、储藏、运输、市场营销和使用、工作执行或服务提供的要求;合格评定。本联邦法律还明确了其关系应由此联邦法律调整的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2. 关于俄罗斯联邦统一通信网络的作业的要求和关于与指定的通信网络的作业完整性、稳定性及其安全的保证有关的产品的要求,以及与保证俄罗斯联邦统一通信网络的完整性和与使用无线电频谱有关的各种关系,由俄罗斯联邦在通信领域的立法分别确定和调整。3.本联邦法律的效力并不适用于国家教育标准、会计规定(标准)和审计员活动规则(标准)和论文出版及发行的标准。

关键词:技术调节法 俄罗斯

作者: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

原稿日期:2002-12-27

文献来源: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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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分类号:03.160_法律、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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