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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07年 3月 1日起,电子信息产品必须加贴一个醒目的环保标志。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绿色 e标志,内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产品,加贴橙色警示标志。最新发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标准对此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第一段〕
关键词: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 标识制度 中国
作者:赵陕雄
原稿日期:2006-12-01
文献来源:WTO与技术壁垒(福建省)
ICS分类号:13.020.40_污染、污染控制和保护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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