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官方发布电池新法规(EU)2013/1542!

来源:倍科时间:2023-08-07

2023728,欧盟官方公报正式颁布了关于电池和废旧电池的法规(EU)2023/1542,同时废除原电池指令2006/66/EC。新法规自公布后的第20天起(2023817)正式生效。

法规官方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3AOJ.L_.2023.191.01.0001.01.ENG&toc=OJ%3AL%3A2023%3A191%3ATOC

发布背景:

欧盟新电池法规自202012月发布草案以来,因新电池法规内容和管控要求相较原欧盟电池指令有重大变化,受到电池生产企业及上下游行业极大关注。经过2年多的意见征集、讨论以及内容修订,欧盟新电池法规终于正式颁布,并将于2023817日开始生效。

适用范围:

新电池法规将适用于欧盟范围内所有类型的电池(除军事、航天、核能等特种用途外)。并根据使用场景不同,将电池分为以下5大类型:

1.便携式电池/portablebattery

密封式

•5kg以下

不属于其它类型的电池

2.启动灯光点火电池/starting,lightingandignitionbattery

用于车辆点火,灯光,或启动等用途

用于车辆、其它运输或机械运输设备上的辅助或备用电池

简称SLI电池

3.轻型电动车辆电池/lightmeansoftransportbattery

密封式

•25kg以下

驱动L型车辆

不属于电动汽车电池

简称LMT电池

4.电动汽车电池/electricvehiclebattery

用于混动或纯电动汽车牵引用电池

用于L型轻型车辆,但重量在25kg以上的电池

简称EV电池

5.工业电池/industrialbattery

或重新利用后用于工业用途的电池

或其它超过5kg,不属于LMT/SLI/EV的电池

针对这5大类型电池,新的电池法规从以下方面提出了详尽的要求:

-可持续性和安全性:包括有害物质限定,碳足迹,再生材料,性能和耐用性,电池可拆卸性和更换性,安全性等。

-标签信息

-尽职调查

-废旧电池管理

-电池护照

-绿色公共采购

其中,关于有害物质成份限定的要求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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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和信息要求:

一般信息:所有电池附有含电池基本信息的标签,包括制造商信息、电池类型、化学组成,除铅、镉、汞以外的其他有害物质、关键原材料等10项内容;

容量信息:可充电便携式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应贴有包含其容量信息的标签;

单独收集符号:垃圾桶标识,镉超过0.002%或含铅超过0.004%的电池应在垃圾桶标识下增加相应的化学元素符号(至少1/4垃圾桶标志的大小)

识别码:电池应附识别码,对于不同类型电池,识别码包含的信息不同,识别码应当能被通用读码器(如手持通信设备等)识别读取;

•CE标志和欧盟符合性声明: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前应加贴CE标志。

重要提醒:

欧盟新电池法规的推出标志着欧盟对于电池的要求升级为全生命周期的管控,将会对国内电池生产厂商和上下游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给相关企业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再次提醒各有关企业及时关注最新要求,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以确保产品能合规地进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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