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发布关于信号干扰装置的第29号公众咨询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时间:2023-07-18

2023616日,巴西发布了关于信号干扰装置的第29号公众咨询。拟议的公众咨询旨在更新评估无线电通信信号拦截器 (BSR) 产品的合规性和批准的技术要求。

目前在 2018 2 8 日第 954 号法案附件中公布,以便包括认证参数移动和便携式干扰器。该提案更新了评估无线电通信信号阻断器产品符合性和同源性的技术要求,以纳入对移动和便携式阻断器认证进行参数化的规则,同时考虑到技术进步和新型阻断器的运行可用性在不同的环境中。

具体决议如下:

1、在201828日第954号法案附件一中增加第3.3.1项,该法案批准了无线电通信信号阻断器合格评定和批准的技术要求,措辞如下:“3.3.1. 移动或便携式使用的 BSR 必须具有针对操作故障的本地信令。”

2、纳入 2018 2 8 日第 954 号法案附件一第 3.4.1 项,措辞如下:“3.4.1. 此要求不适用于移动或便携式用途的 BSR。”

3、纳入 2018 2 8 日第 954 号法案附件一第 3.6.1 项,措辞如下:“3.6.1. 仅当制造商和产品的技术文件指定设备可以在恶劣天气的户外使用时,此要求才适用于移动或便携式使用的 BSR。”

4、在201828日第954号法案附件一中添加第3.7.3项,措辞如下:“3.7.3.对于移动或便携式BSR使用的情况,评估必须在制造商指示并在产品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温度和湿度变化条件下进行。”

5、纳入 2018 2 8 日第 954 号法案附件一第 4.1.1 项,措辞如下:

4.1.1. 当移动或便携式使用的 BSR 振荡器承受高达 ±15% 的主电源电压变化时,中心频率必须自动保持在不允许频率变化超过 ±20 ppm 的限制范围内。”

6、在201828日第954号法案附件一中添加第4.6项,措辞如下:“4.6.移动或便携式使用的BSR直流供电系统必须具有极性反接保护。”

7、在201828日第954号法案附件一中添加第4.7项,措辞如下:“4.7. 4.4 条和第 4.5 条及其子项不适用于移动或便携式用途的 BSR。”

8、该法案自其在 Anatel 电子服务公告中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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