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国税厅关于规定进口酒类质量标准的通报
来源:时间:2019-06-18
通报号:G/TBT/N/THA/549
通报名称:泰国:国税厅关于规定进口酒类质量标准的通报
通报国家:泰国
通报日期:2019-06-18 00:00:00
涉及专题:食品与农产品东盟市场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THA/549
2019-06-18
19-4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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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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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泰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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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国税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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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 ] 2.9.2
[X]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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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酒精饮料(ICS:67.160.10)(HS 2203,2204,2205,2206,2207,2208)。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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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国税厅关于规定进口酒类质量标准的通报
语言:英语/泰语 页数:5/7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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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根据消费税法案B.E. 2560(2017)第154 (2)条的规定,以及经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No.2)B.E. 2562修订的部颁酒类进口许可法规B.E. 2560第5 (2)条和第8 (4)条的规定,国税厅厅长颁布本通报,规定进口酒类的质量标准和测试方法,包括由葡萄、发酵酒和蒸馏酒制成的啤酒、葡萄酒和发泡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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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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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消费税法案B.E. 256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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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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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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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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