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欧盟消费品安全政策概况
历史上,欧盟的“产品安全”概念往往和“消费者保护”联系在一起。在欧洲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消费者政策始终是一项重要的基本政策。欧盟层面由欧委会负责的消费者事务主要包括消费者安全保护(消费产品安全)、消费者服务(旅游、休闲、教育和财经服务)、消费者商业利益(商业反欺诈)和消费者信用体系(电子商务、个人信用)。
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至今,随着欧洲统一市场的不断发展,欧盟(欧共体)制定了一系列、数量众多的欧盟层面的产品安全法规,以适应欧洲经济一体化和商品自由流通的需要。早期制定的主要是电器、机电设备、玩具、化妆品等一些有特殊安全需要的产品。在此基础上,1992年,欧洲第一部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法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92/59/EEC)出台。自2000年开始,欧盟理事会制定实施了旨在提高欧盟经济竞争力、全面推动欧盟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里斯本战略”。从此,欧委会不断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保护工作,希望“消费者安全保护水平”能与“统一市场功能”、“通货膨胀系数”和“商业繁荣程度”等衡量欧盟经济发展的三大“基础指数”一样,对增强欧盟竞争力和促进欧盟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欧委会把确保消费品安全作为消费者保护的一项最根本的任务,不断加大消费品安全的立法和执行力度,其中最为突出的是2001年对92/59/EEC指令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通用产品安全指令》(2001/95/EC,GPSD)。其他的行动还有欧委会制定的“消费者政策战略”和“消费者政策计划”。
2. 消费者政策战略(Consumer Policy Strategy)
2002年欧委会通过了“2002-2006年消费者政策战略”五年计划,由消费者保护总司具体负责实施。该计划确立了消费产品安全和消费者保护工作的三个重要目标和相关行动:
2008年起,欧盟开始实施新的2007-2013五年计划(COM(2007)99),欧委会关于产品安全的重点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3. 消费者政策计划(Consumer Policy Programmes)
2006年12月18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了1926/2006/EC(2007~2013年消费者政策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的在于:
该计划将根据每年计划制定的优先次序、通过附录I列出的11项行动的组合来进行。
2007~2013年间消费者计划的资助达到1.568亿欧元。该计划将取代原有的有关资助2004~2007年消费者政策行动的第20/2004/EC号决定。该计划规定消费者财政预算委员会由成员国顾问委员会提供帮助,并且规定消费者财政预算委员会每年给出工作计划(制定每年消费者政策预算的项目以及预算分配)、财政工具、基金和联合行动等。
下一篇:欧盟能效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