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华贱金属制焊丝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土耳其官方公报时间:2023-03-14

202322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3/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贱金属制焊丝(土耳其语:adi metallerden içi doldurulmuş teller (elektrikli ark kaynağı yapmak için))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继续对涉案企业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上海林肯电气有限公司(The Shanghai Lincoln Electric Co.Ltd.)和Super Tech Co.Ltd.均适用21.12%的反倾销税,中国其他企业适用28.87%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311.20.00.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20108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贱金属制焊丝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311.20.00.00.008311.30.00.00.002011728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到岸价的21.12%28.87%,焊条产品排除在措施之外(参见土耳其第2011/6号公告)。2017223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第一次将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参见土耳其第2017/3号公告)。202221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2/6号公告,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申请,对该案启动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02/20230228-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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