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警告含大麻的食品广告不得含虚假和过度宣传的信息

来源:食品伙伴网时间:2022-06-17

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17日消息:该局秘书长Paisan博士表示,含大麻的食品广告即:食品好处、质量和特性的广告,必须先获得许可。不得宣传含大麻食品是可供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女性食用的产品。并且不得展示大麻被禁用的效果,例如:无意识的笑或为了帮助迷幻等信息。含大麻的食品广告需显示有:“食用前需阅读警告信息”和“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女性不应食用”等警告信息。如果发现含大麻的食品广告是虚假或欺骗性的食品益处、质量或特性广告,违反者最高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或三万泰铢(约合人民币六千元)以下罚款或两者并施。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