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拟修订关于蜂蜜生产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监测的通知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22-06-20

2022613日,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咨询文件,拟修订关于蜂蜜生产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监测的通知。主要内容:(1)修订相关术语定义。包括有毒物质残留物、蜂蜜等10个相关术语定义;(2)监督机构。动物卫生司负责对出口蜂蜜生产单位进行检查监督;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对其他的蜂蜜养殖等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3)对监督抽样人员的要求;(4)监测计划制订。制订依据、监测计划的内容: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和微生物;(5)检查监督内容。蜂蜜加工企业对食品安全保障要求的遵守情况、检查方法:审查记录、文件、企业的兽医卫生现状和食品安全保证等;进行抽样监测;(6)出口蜂蜜食品安全监控取样。采样地点、抽样方法、样品测试具体要求;(7)不合格蜂蜜的处理措施等。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为60天。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