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食品标签
撰稿:lzk更新日期:2020-10-21
2017年12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发布了关于对《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WTO TBT通报的函,该《办法》是对2012年颁布的《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内容的调整,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办法增加了“第二章 企业责任”;规定报检单位要提供企业承诺书,无须提供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检疫机构对抽批抽中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实施现场查验和标签检验。对抽批未抽中的进口预包装食品,在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出具的承诺书的基础上,实施审单放行;增加了“对已通关放行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检验检疫机构可对其报检时提交的标签及其相关资料实施回顾性抽查检验”;对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监督做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检验不再只限于“首次进口”,每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报检时,都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并需附上《企业承诺书》;对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合格的进口商实行“严加监管”措施。当标签不合格时,进口商将被严加监管——每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需要逐条说明标签标注的内容符合我国法规要求,所有标注数值还应提供检测报告,被实施加严监管的企业,需在12个月内或连续60批次产品皆合格的情况下,可恢复为常规监管。
因此,食品进出口企业在审核进出口食品标签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标签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具体分为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4种。
①法律法规方面,如《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②部门规章方面,如《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禁止食品加药管理办法》等;
③规范性文件方面,如《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关于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示问题意见的函》《关于雪菊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函》等;
④标准方面,如《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食品添加剂通则》等。
2 标签审核内容
①产品是否符合进出口法律法规要求;
②标签标识内容的审核,文字的规范性(翻译用语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等),格式的规范性;
③中外文内容一致性审核;
④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使用情况审核;
⑤标签加贴方式审核;
⑥原包装图片内容审核;
⑦符合性审核。
3 标签审核步骤
第一步:确定食品类别;
第二步:确定参照标准及依据;
第三步:依据标准进行审核;
第四步:发现并及时纠正标签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