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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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注内容及要求

撰稿:lux更新日期:2020-10-28

1. 标注内容
    对于产品上、包装上和使用说明书的标注项目,详见下表:
 

                  家用电器产品上、包装上和使用说明书的标注项目

标注项目
产品上
包装上
使用说明书
备注
名称
应标明产品的真实属性。
应与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名称相一致。
型号、规格
应与产品相一致。
不同型号、不同规格的产品如用同一本使用说明书时,不同之处应分开表述。
生产者名称、原产地和地址
产品上应标明产品生产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原产地。
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代理商(进口商、销售商)的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应标注原产地(国家和地区)以及代理商或进口商或经销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
 
 
 
 
 
性能特点(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主要部件等)
 
 
应概述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必要时,给出电路图)
主要技术规格(含电压、功率等)
 
 
产品上应标明产品的主要技术规格。
图形符号(操作和调节)
 
 
产品上的各种操作和调节图形符号的标注应符合GB/T 5465.2、GB/T 16273.1以及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便于使用者识别和理解。
 
 
 
 
 
使用方法
 
 
应按正确的使用程序,分步骤标明详细的使用方法,必要时应在文字说明旁配图解。
注意事项(含安全警示)
 
 
 
注意事项的标注要确保达到提示使用者注意的目的。为了方便使用者理解,可采取图解的形式。涉及到安全问题时,安全警示的标注应符合GB 5296.2-1999中4.1.5的规定。
安全警示
 
 
产品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应有安全警示。安全警示的标注应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和GB 5296.1-1997第9章的规定。
保养、维护(含售后服务事项)
 
 
 
使用说明应提供产品的保养和维护方面的知识,应详细地指出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故障,避免故障的方法以及故障的判断、检查和修理。
安放、安装(示意图)
 
 
 
对需要给出安放和安装要求的产品应提供安装、安放的结构示意图以及文字说明。
图形标志(运输、贮存)
 
 
运输、贮存中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图形标志的标注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包装开启指示
 
 
包装开启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标注包装开启指示。
 
 
 
 
 
安全等认证标志
 
取得安全认证的产品应在产品上加贴安全认证标志。
检验合格证明
 
 
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在每单件产品上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进口产品也应有相关的有效证明。
生产日期、批号
 
 
产品上应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生产许可证编号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在包装上标注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许可证编号应与使用说明书上标注的编号相一致。
产品标准
 
应标明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
 
 
 
 
 
颜色
 
 
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该产品的色别指示。
外形尺寸、毛重
 
 
大型产品的包装(如洗衣机、空调、电冰箱等)上应标明产品包
装箱的外形尺寸、产品毛重等。

 

2. 标注形式

(1) 存在形式

  • 直接压制、粘贴或永久固定在产品上的使用说明;
  • 印刷或粘贴在产品包装上的使用说明;
  • 随同产品提供的文字资料;
  • 根据需要而提供的其他形式的资料。

 

(2) 基本要求
a. 文字、语言

  • 使用书名所有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
  • 使用说明书或包装上还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汉语拼音和外文的字体高度应小于相应的汉字;
  • 可以提供与汉语相对照的其他外国语种的使用说明,每种语言的说明清楚地分开,必要时可提供与汉语相对照的少数民族文字的使用说明。

 

b. 图示、表格

  • 使用说明书中的图示、表格应与文字说明有对应关系,图示、表格应按顺序标出序号或箭头指示;
  • 一个图示只能表达一个功能的想干信息。不应具有所需功能外的其他信息。

 

c. 图形符号、标志(有文字解释)
    使用说明中出现的图形符号、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并应在使用说明书中用文字解释其含义。
 

d. 目次

  • 当使用书名数超过一页以上时,每页均有页码,使用说明书的章、条较多时,应编写目次;
  • 目次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使用的标题相同。

 

e. 字体

  • 为便于使用者阅读、辨认,使用说明书所用字体应清晰;
  • 标题字体的尺寸应不小于正文;
  • 正文、字体不小于1.85 mm×1.85 mm;
  • 安全警示应特别醒目,应采用黑体字。“危险”、“警告”、“注意”等警示词应明显大于正文。

 

f. 耐久性

  • 使用说明的文字、标志、图形符号应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内始终能够清晰、醒目;
  • 粘贴在产品上的使用说明应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内始终牢固、不能脱落;
  • 使用说明书应保证在产品的寿命期内,可供使用者频繁翻阅而不破损,可标注“请妥善保管本使用说明书”字样。

 

3. 其它信息
(1) 家电标签适用范围
    国内销售的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

 

(2) 家电标签基本原则

  • 使用说明是交付产品的组成部分;
  • 使用说明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 使用说明应如实介绍产品,不应有夸大和虚假的内容,也不应借用使用说明来掩盖产品设计上的缺陷;
  • 使用说明的内容应简明、准确、易于阅读和理解;
  • 使用说明应能指导使用者安全正确使用,以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产品的故障和损坏,并妥善安放和保养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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