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有20多部涉及到食品的法规。分别由不同的部委和部门负责管理执行。其中最重要的两部食品法是《1954年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法案》(PFA)以及《1955年防止假冒伪劣食品法案规则》(PFA规则)。这两部法规对印度打击假冒、伪劣和不安全的食品,以及食品商标欺诈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并随着时间推进不断地进行修订。这两部法规同样适用于印度本国和进口食品。法规在食品加工,食品分配,食品色素应用、防腐剂使用,农药残留,食品包装盒标签和销售原则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该法由印度政府所属的卫生及家庭福利部综合卫生服务局(MHFW)强制执行,其职能类似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PFA主要对初级产品建立标准,涵盖了印度决大多数的食品产品。在食品加工行业方面,PFA在标准制定上以确定规则为主,本质上更像是一种行为规范草案。
对于PFA规则,相关的利益团体可以提出修订建议或意见。在印度卫生及家庭福利部下属的综合卫生服务局的领导下,设有食品标准核心委员会,作为决策实体来负责法规修订。
《1976年度量衡标准法案》以及《1977年包装商品度量衡使用标准规定》这两部度量衡法规的制订,为包装商品建立了一个公平的贸易环境,其规则确保了消费者获得必要信息的基本权利,比如商品特性、生产商名称和地址、商品毛重、生产日期、标注的最高售价。
印度消费者事务、食品及公共分配部的消费者事务司是负责制定调整上述两部法规的权利机构。
除了上述比较重要的食品法规外,印度还有一些具体产品的指令性规定。这些规定对规范产品标准,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都起了良好的保障作用。比较重要的有关产品的法规或指令是:
为了给所有涉及到的食品建立以科学为基础的法规标准,以此为基准对食品在生产、进出口、贮藏、分配以及销售的各个环节予以管理指导,印度发布了《2006年食品安全及标准法》。该法规将所有与食品有关的现行法规总括在一个系统之下,这就必须由一个印度食品卫生及标准权力机构所管辖。该法规明确规定了食品掺假、食品商业、食品商业运营商、初级食品、所有者、不安全食品、食品管理局的组成和职能、食品商业运营商的责任以及食品进出口等术语的具体含义,旨在保证食品在进口、加工、制造及流通等方面的管理法规与其他国内相关法规保持协调统一。同时还规定了违反该法的民事及刑事责任。该法案在推迟5年后,于2011年8月5日正式生效。
根据该法,印度成立了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该局是印度负责制定基于食品标准的科学意见和监管食品制造、加工、运输、销售和进口的法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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