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标识及存放化学废物的工作守则

来源:香港环境保护署(EPD)时间:2007-09-29

根据香港法例第354章废物处置条例第35条的规定颁布。此工作守则属于法定文件,它是为履行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内有关包装、标识及存放化学废物等规定提供指引。

关键词:包装 标识 存放化学废物 工作守则

作者:环境保护署

原稿日期:2005-10-01

文献来源:香港环境保护署(EPD)

相关专题:香港市场

ICS分类号:13.030.01_废物综合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