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和营养的重视,膳食补充剂已成为许多人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膳食补充剂的监管标准不够统一,不同国家之间存在着监管差异,这给市场上的膳食补充剂产品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因此,在全球化的趋势下,探究各国膳食补充剂法规的监管迷局与统一趋势,对于膳食补充剂的进出口研究、市场研究、法规发展等都有重要意义。
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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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补充剂”的剂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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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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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囊、片剂、口服液、凝胶糖果、颗粒剂、粉剂以及食品形态的剂型,剂型规格部分参考《中国药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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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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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为片剂、胶囊、粉剂、软胶囊或口服液等剂型,不能以传统食品,或是一餐/饮食中的唯一组成食品形式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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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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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规定,仅能使用《允许使用的原辅料列表》中的物料制成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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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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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小剂量剂型,如胶囊、药锭、药片、小袋粉剂、液体安瓶、滴剂及其他类似小包装粉剂和液体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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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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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小剂量剂型,如胶囊、片剂、口服液、糖浆。食品形态的产品不属于健康补充剂,如饼干、咖啡、果汁。不应是注射剂、无菌制剂(如眼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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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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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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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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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功能食品(简称FNFC):加工食品
功能性标示食品(简称FFC):营养补充性加工食品(包括片剂、胶囊、粉末剂、液剂(口服液)等)、其它加工食品、生鲜食品
特定保健用食品(简称FOSHU):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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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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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膳食补充剂”允许使用的功能原料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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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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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素补充剂(包括维生素、矿物质等)2.其他功能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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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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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矿物质、植物或其成分、氨基酸、人体用来补充膳食并提高总体摄入量的膳食物质或以上这些物质的浓缩物、代谢物、组成成分、提取物或混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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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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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氨基酸2.木炭3.胆碱盐4.精油5.植物性原料6.顺势疗法制剂7.微生物8.矿物质9.粘多糖10.非人动物性原料
11.磷脂12.蜜蜂产物13.糖、多糖、碳水化合物14.维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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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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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物质(维生素、矿物质)2.氨基酸3.必需脂肪酸4.纤维5.各种植物和草药提取物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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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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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矿、氨基酸、脂肪酸、酶、益生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2.天然来源衍生物,包括动物、矿物、植物的提取物、分离物、浓缩物;3.人造合成的以上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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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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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植物或植物材料、藻类、细菌、真菌或非人类动物材料2.第1项所述物质的提取物或分离物,其主要分子结构与提取或分离前的分子结构相同3.维生素4.氨基酸5.必需脂肪酸6.第2项至第5项所述物质的合成物7.矿物质8.益生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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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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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养功能食品(简称FNFC):n-3系脂肪酸、锌、钾、钙、铁、铜、镁、烟酸、泛酸、生物素、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叶酸
2.功能性标示食品(简称FFC):无明确规定
3.特定保健用食品(简称FOSHU):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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