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6日,欧盟发布条例(EU) 2023/961,修订新型食品乳糖-N-新四糖(Lacto-N-neotetraose)的使用条件,本条例在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
法规(EU) 2017/2470附件修订如下:
批准新食品 |
新型食品的使用条件 |
额外的特定标签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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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食品类别 |
最大允许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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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糖-N-新四糖 |
未调味的巴氏杀菌和灭菌(包括超高温灭菌)乳制品 |
0.6 g/l |
1、含有该新型食品的食品标签上的名称应为“2'-岩藻糖基乳糖”。 2、含有2'-岩藻糖基乳糖的食品补充剂标签应附有声明,即如果同一天食用了其他添加2'-岩藻糖基乳糖的食品,则不应使用该补充剂。 3、含有2'-岩藻糖基乳糖的儿童食品补充剂的标签上应注明,如果同一天食用母乳或其他添加2'-岩藻糖基乳糖的食品,则不应使用该补充剂。 |
未调味的发酵乳制品 |
饮料0.6 g/l 饮料以外的产品9.6 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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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发酵乳制品,包括热处理产品 |
饮料0.6 g/l 饮料以外的产品9.6 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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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类似物,包括饮料增白剂 |
饮料0.6 g/l 饮料以外的产品6 g/kg 增白剂200g /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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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棒 |
6 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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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甜味剂 |
100 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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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No 609/2013定义的婴儿配方奶粉 |
按原样销售的或按照制造商指示重新配制的可用最终产品中0.6 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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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No 609/2013定义的较大婴儿配方奶粉 |
按原样销售的或按照制造商指示重新配制的可用最终产品中0.6 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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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No 609/2013定义的婴幼儿加工谷物食品和婴儿食品 |
饮料以外的产品6 g/kg 按原样销售的或按照制造商指示重新配制的液体可用最终产品中0.6 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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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幼儿饮用的乳基饮料和类似产品 |
按原样销售的或按照制造商指示重新配制的乳基饮料和类似产品的可用最终产品中0.6 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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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No 609/2013定义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
根据产品预期使用者的特殊营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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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No 609/2013定义的用于控制体重的全膳食替代品 |
饮料2.4 g/l 能量棒20 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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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 No 828/2014要求的带有不含或减少麸质含量声明的面包和面食产品 |
30 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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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饮料 |
0.6 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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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茶(不包括红茶)、草药和水果浸液、菊苣;茶、草药和水果浸泡液以及菊苣提取物;用于冲泡的茶、植物、水果和谷物制品,以及这些产品的混合物和速溶混合物 |
4.8 g/l-可用产品的最高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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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6/EC定义的适用于一般人群的食品补充剂,不包括婴儿 |
一般人群1.5 g/天 幼儿0.6 g/天 |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