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323第1号公告,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修订部分食品中磺胺噻唑等多种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部分修订限量如下表所示;
(2)规定硝苯胂酸(nitarsone)等3种药物为食品中不得检出成分;
(3)修制订食品中硝苯胂酸(nitarsone)等成分的检测方法。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磺胺噻唑等农兽药的限量变化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农药名称 |
食品名称 |
修订最大残留限量 (mg/kg) |
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mg/kg) |
磺胺噻唑 (Sulfathiazole) |
牛、猪和其他陆生哺乳动物的肉、肝脏、脂肪、肾脏、其他可食用部分 |
/ |
0.1 |
甲基立枯磷 |
球茎甘蓝 |
0.04 |
2 |
氟虫吡喹(pyrifluquinazon) |
未成熟豌豆 |
1 |
0.3 |
噻唑磷(Fosthiazate) |
芋头 |
0.01 |
0.03 |
嘧菌胺(mepanipyrim) |
大葱(包括韭葱) |
8 |
10 |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1076657.pdf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