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时间:2023-03-30

20233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3231号公告,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规格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修订部分食品中磺胺噻唑等多种农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部分修订限量如下表所示;

2)规定硝苯胂酸(nitarsone)等3种药物为食品中不得检出成分;

3)修制订食品中硝苯胂酸(nitarsone)等成分的检测方法。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磺胺噻唑等农兽药的限量变化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农药名称

食品名称

修订最大残留限量

(mg/kg)

现行最大残留限量

(mg/kg)

磺胺噻唑

Sulfathiazole

牛、猪和其他陆生哺乳动物的肉、肝脏、脂肪、肾脏、其他可食用部分

/

0.1

甲基立枯磷
Tolclofos-methyl)

球茎甘蓝

0.04

2

氟虫吡喹(pyrifluquinazon)

未成熟豌豆

1

0.3

噻唑磷(Fosthiazate)

芋头

0.01

0.03

嘧菌胺(mepanipyrim)

大葱(包括韭葱)

8

10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mhlw.go.jp/content/001076657.pdf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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