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化妆品等某些货物的分类规定

来源:海关总署时间:2023-01-18

欧盟官方公报202313日消息,202212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 2023/2,废除实施条例(EU) No 761/2014 《关于某些货物在综合术语中的分类规定》。实施条例(EU) 2023/2认为,根据欧盟理事会决定87/369/EEC,欧盟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的缔约国,条例中规定的措施符合海关编码委员会的意见,世界海关组织(WCO)协调制度委员会(HSC)批准的分类意见是欧盟关税措施的指导工具;因此,废除实施条例(EU) No 761/2014。该条例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二十日开始生效。该条例的全部内容具有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其中,被废除的实施条例(EU) No 761/2014 中有两类产品涉及化妆品,包括:

1)根据委员会实施条例(EU) No 761/2014,一种用于清洗皮肤和头发的表面活性制剂,呈凝胶状,含有类似比例的清洗皮肤和清洗头发的特定成分,装在一个300毫升的塑料瓶中,用于零售,被归入理事会条例(EEC)第2658/87

3)所附综合术语(CN)的代码34013000,作为“用于零售的清洗皮肤的制剂 ”。该产品既是CN代码3305意义上的洗发剂,也是代码3401意义上的洗皮剂。因不能确定哪种成分使该产品具有基本特征。因此,根据CN解释的一般规则,该产品必须归入数字顺序最后出现的章节下,即章节3401

2)在20223月的第69届会议上,世界海关组织(WCO)协调制度委员会(HSC)批准了分类意见3305.10/5,将用于零售、包装为250毫升瓶的含有水、有机表面活性剂、甘油、植物提取物、硫酸镁、葡萄糖酸锌、丁二醇、氯化钠、柠檬酸、酒精、香料、芳香物质和赋形剂的洗发水凝胶分类,归入HS代码3305,根据解释《协调制度》的一般规则16以及《协调制度》第34章注释1c),该产品被归入《协调制度》子目3305 10,该子目对应于CN代码33051000

信息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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