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三季度进境产品抽检分析报告

来源:食品伙伴网时间:2021-11-20

2021年第三季度海关总署通报了全国海关在入境货物到达口岸接受监管环节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食品788批次,涉及27类产品,主要为水产及其制品、饮料、肉及肉制品等,主要不合格项目是产品资料不全、产品未获检验检疫准入和产品检出动物疫病等。以下就进境不合格食品品类、不合格原因、产地、进境口岸进行分析。

1、进境产品品类分析

通报的进境不合格产品中水产及其制品、饮料和肉及肉制品抽检批次较多,分别为239批次、84批次和70批次。进境不合格产品品类占比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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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进境不合格产品品类占比图

2、进境产品不合格原因分析

进境不合格产品主要的不合格原因为其他类、质量指标不合格、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标签标识不合格等。详见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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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进境不合格产品不合格项目数量和占比图

具体不合格原因详见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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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进境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数量和占比图

3、进境口岸分析

上述不合格产品进境口岸主要集中在宁波、广州、上海等地,各进境口岸查获不合格产品数量详见图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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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进境口岸分析图

4、进境不合格产品产地分析

第三季度共查获来自56个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其中,不合格批次数较多的产品产地是日本、印度和越南,详见下图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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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1 进境产品产地分析图

总结:

从进境食品抽检情况来看,几乎所有品类的进口食品,均有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其中水产及其制品、饮料、肉及肉制品占比较高,不合格原因主要为产品资料不全、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产品未获检验检疫准入等。作为境外食品生产商、进口贸易商,必须严格遵守我国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掌握法规与标准条款要求,必要时进行合规咨询,保证进口食品符合国内的法规和标准要求。作为食品经营销售者,应履行商品进货查验义务,加强产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方面的合规审查,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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