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修订农用药品法规

来源:广东省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信息平台时间:2021-07-24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ZAF/75
2021-07-07
21-5363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通报成员: 南非

2.

负责机构: 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

3.

覆盖的产品: 农用药品,通称农药

4.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X] 所有贸易伙伴
[ ] 特定地区或国家

5.

通报标题:

修订农用药品法规。


页数: 30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该修订涉及制定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规定; 引入经合组织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OECD GLP); 禁止注册和使用配方符合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标准1A的同致癌性、致突变性和生殖毒素相关的活性成分,《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和B中所述活性成分以及满足附件D第1款全部标准的活性成分。本修订还规定了对农用药品销售量的记录规定。

7.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X] 动物健康
[ ] 植物保护
[ ]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8.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X]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 ] 否

9.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南非农药管理政策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SPS/ZAF/21_4519_01_e.pdf (英语)

10.

拟批准日期: 考虑所有意见后。
拟公布日期:

考虑所有意见后。

11.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 ] 贸易促进措施

12.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9月5日

13.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比勒陀利亚Steve Biko街20号,邮政信箱:X343,邮编:0001 电话: +(27 12) 319 7303 电子邮箱: MalutaM@Dalrrd.gov.za

14.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土地改革和农村发展部比勒陀利亚Steve Biko街20号,邮政信箱:X343,邮编:0001 电话: +(27 12) 319 7303 电子邮箱: MalutaM@Dalrrd.gov.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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