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加拿大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复合木甲醛释放法规(SOR/2021-148),该法规基本类似于美国环保署颁布的复合木甲醛释放要求(TSCA Title VI),并将于2023年1月7日起正式生效。
该法规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l 该法规适用于以下复合木材及其制品:
l 硬木胶合板(hardwood plywood);
l 颗粒板(particleboard);
l 中密度纤维板(medium-density fibreboard);
l 低密度纤维板(thin medium-density fibreboard);
l 层压板(laminated product);
但不适用于:
a)曲型胶合板;
b)指接木材;
c)某些使用防潮粘合剂的结构木制品;
d)硬质纤维板;
e)木质包装(包括托盘、板条箱、以及锥形衬垫);
f)交通工具、轨道车、船等特定用途复合木制品:
g)占窗户总体积不足5%的窗户结构上的复合木材;
h)室外复合木门或车库复合木门,其复合木占总体积不足3%;
i)用于研究和开发活动的复合木制品;
j)用于实验室分析、科学研究或作为实验室分析标准的复合木制品;
k)仅用于出口国外的复合木;
l)二手产品和其他制成品,消费者购买后用于转售之外的目的等;
二、甲醛释放量限值要求:
三、标签和认证要求:
所有复合木制品在加拿大销售前必须贴上标签,或者销售商必须保留一份标签的副本,并可任何时候提供。已经有双语标签(英语和法语)表明符合美国TSCA Title VI法规的复合木制品将被认定为符合加拿大的标签要求。复合木板和层压产品在进口或销售前还必须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TPC)的认证(备注:已获得TSCA Title VI认证的复合木产品将被该法规所接受)。
四、记录保存要求:
复合木板和层压制品的制造商将被要求保留大量的测试记录,并应环境部要求向其提供这些记录。进口商和零售商将需要保留其产品的认证声明。对于进口商来说,还有一些额外要求。此外,该法规还将要求所有受监管的企业通过告知环境部所参与的受监管活动和他们的联系信息来进行自我认定。
五、上报要求:
制造、进口、销售或出售含有甲醛的复合木制品的人员必须向环境部提供以下书面信息:
(a)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以及相关联系人的姓名;
(b)有关该公司是否制造、进口、出售或提供复合木板、层压产品、部件或成品的声明。
官网链接:
https://gazette.gc.ca/rp-pr/p2/2021/2021-07-07/html/sor-dors148-en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