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18
2021-04-15
21-3106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2. |
负责机构: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
3. |
覆盖的产品: 一般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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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修改澳新食品修订标准法典表20的提案(2021年3月23日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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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本提案旨在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使不同农业和兽医(Agvet)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与安全有效使用农业和兽医化学物的相关国际法规保持一致。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 CAC/MRL 1:2009年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s); - CAC/MRL 2:2009年食品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 CAC/MRL 3:2001年再残留限量(EMRLs)及委员会后期变更相关批准和撤销标准。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某些拟定限量可能有别于CODEX的规定限量。 澳大利亚制定最大残留限量采取的科学方法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各国都是按照适合本地区良好农业规范(GAP)或良好兽医规范(GVP)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因有害物、疫病和环境因素不同,不同生产地区和国家的农畜化学物使用模式也不同。 这表明澳大利亚食品内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有别于CODEX标准。澳大利亚兽用化学药物残留评估程序提供网址:https://apvma.gov.au/node/1037。澳大利亚农化物残留评估程序提供网址:https://apvma.gov.au/node/719.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 (提供英文) |
10. |
拟批准日期: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6月30日 |
11. |
拟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2021年6月30日 |
12.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1年5月30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