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产“Tropic Fire”牌烟花发出消费者警告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网时间:2016-08-16

 

    2016年7月8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Tropic Fire”牌烟花发出消费者警告(预警编号:A11/0064/16)。本案的通报国为保加利亚。此次通报的产品为闪光炮,种类F3。产品的款式/型号为TP1000。条形码为1170-F3-02599, 36F236/029/15。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产业分类码(OECD Portal Category)为62000000 - Stationery / Office Machinery / Occasion Supplies(文具/办公设备/活动用品)。
    上述烟花的首燃导火线的燃烧时间过长,个别闪光炮运行过程中可能会破裂。若爆炸延迟,用户可能会返回燃放处检查产品,由于距离短,意外的爆炸可能造成用户烧伤或高强度噪音造成听力损害。该品不符合《欧盟烟火制品指令》和相关欧洲标准EN 15947的要求。
     目前,进口商已对上述产品采取了向消费者发出警告的措施。
    为此,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
(赵广霞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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