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瑞士联邦通信办公室关于电信装置的法令(OOIT)修订草案

来源:时间:2021-09-14

通报号:G/TBT/N/CHE/262

通报名称:瑞士:瑞士联邦通信办公室关于电信装置的法令(OOIT)修订草案

通报国家:瑞士

通报日期:2021-09-14 00:00:00

涉及专题:通讯设备国际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CHE/262
2021-09-14
21-6820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瑞士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联邦通信办公室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电信设备、无线电设备、电信终端设备; 电信终端设备(ICS 33.050)
HS编码:8517   ICS编码:33.050
5.
通报标题: 瑞士联邦通信办公室关于电信装置的法令(OOIT)修订草案

语言:德语/法语 页数:4/4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瑞士联邦通信办公室关于电信装置的法令(OOIT)规定了瑞士联邦委员会制定有关电信装置的基本技术要求。 本法令规范了无线电接口在瑞士的使用。
由于法律原因,每RIR增加一个版本。 除下列RIR外,其他内容未作更改:
将编制一个铁路移动通信(RMR)领域的新RIR(RIR0501-32),涉及频率范围为1900-1910 MHz。
由于Inmarsat-B和Euteltracs不再提供服务,将删除关于1626.5-1646.5 MHz和14.00-14.25 GHz频率范围的RIR(RIR0601-05、RIR0808-15)。
由于使用ECC/DEC(20)02替代ECC/DEC/(02)05,将修订关于GSM-R领域873-925MHz频率范围的RIR(RIR0501-16、RIR0501-17和RIR0501-18)。
以下修订涉及FSS(固定卫星服务)地面站领域:
将删除RIR(RIR0806-06、RIR0806-10、RIR0806-11和RIR0806-16)。 所有申请仍将以同样的顺序包含在RIR(RIR0806-17、RIR0806-05、RIR0806-17和RIR0806-18)中。
将在RIR(RIR0806-22、RIR0806-24)中添加EN 303 981标准,并会由于统一“授权制度”进行调整。
由于统一“授权制度”文本,将对RIR(RIR0806-01、RIR0806-15和RIR0806-23)进行调整。
由于更改ECC/DEC/(13)01和ECC/DEC/(15)04以及统一“授权制度”文本,将对RIR(RIR0806-20和RIR0806-21)进行调整。
将对RIR RIR0806-05进行修订,使其包含SUT(卫星用户终端)应用。 由于更改ECC/DEC(05)01以及统一“授权制度”文本,将进行进一步调整。
将对RIR RIR0806-18进行修订,使其包含VSAT(甚小孔径终端)和HEST(High e.i.r.p. 卫星终端)应用。 由于更改ECC/DEC(06)03以及统一“授权制度”文本,将进行进一步调整。  
由于更改ECC/DEC/(06)03以及统一“授权制度”,将对RIR (RIR0806-17)进行调整。
VFAV附件4修订:
将对适用于移动干扰机、固定干扰机和其他由当局操作以保障公共安全的特殊电子设备的形式批准程序进行若干修订(VFAV附件4, 1.1, 1.2, 1.4).
VFAV附件5修订:
将批准适用于移动干扰机、固定干扰机和其他由当局操作以保障公共安全的特殊电子设备的技术和行政法规(TAV 5.2、TAV 5.3和TAV 5.4)。 出于电气安全和健康的原因,将取消通过测试报告证明符合基本要求的义务。 需要提供证明满足要求的书面确认书。 关于对移动干扰机、固定干扰机和其他由当局操作以保障公共安全的特殊电子设备进行批准测量的测试实验室的选择,要求将从“认证”调整为“认可”,从而在测试实验室的选择上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7.
目标与理由:为遵守欧洲最新的频率管理要求,并修订适用于专用于国家安全无线电通信设备的有关规定,必须更新OOIT。国家安全要求;减少贸易壁垒并促进贸易 
8.
相关文件: • 2016年5月26日瑞士联邦通信办公室关于电信装置的法令(OOIT;RS 784.101.21,提供法语版、德语版和意大利语版)。 • 附件5.2、OOIT附件5.3和附件5.4草案只提供法语版(见附件) • RIR草案链接: RIR0501-32, RIR0601-05, RIR0806-06, RIR0806-10, RIR0806-11, RIR0806-16, RIR0808-15, RIR0501-16, RIR0501-17, RIR0501-18, RIR0806-01, RIR0806-05, RIR0806-15, RIR0806-17, RIR0806-18, RIR0806-20, RIR0806-21, RIR0806-22, RIR0806-23, RIR0806-24
9.
拟批准日期:2021年11月8日
拟生效日期:2022年1月1日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2021年10月31日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E/21_5788_00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E/21_5788_00_x1.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E/21_5788_01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E/21_5788_02_f.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CHE/21_5788_03_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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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英文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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