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更新阿联酋(UAE )技术法规“标签-电器的能效标签-第3部分:家用制冷电器”

来源:时间:2020-07-20

通报号:G/TBT/N/ARE/480

通报名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更新阿联酋(UAE )技术法规“标签-电器的能效标签-第3部分:家用制冷电器”

通报国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通报日期:2020-07-20 00:00:00

涉及专题:家用电器中东市场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ARE/480
2020-07-20
20-4978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阿联酋标准计量局(ESMA)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电器/家用制冷电器的能源效率标签;电子设备的机械结构(ICS 31.240)。
HS编码:   ICS编码:
5.
通报标题: 更新阿联酋(UAE )技术法规“标签-电器的能效标签-第3部分:家用制冷电器”

语言:英语 页数:16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本阿联酋/海湾合作委员会(UAE/GCC)技术法规草案涉及进口到阿联酋或在阿联酋制造的容量不超过1500升的全新家用冰箱、冰柜和冰箱冰柜。本法规适用于独立式或内置式的由市电供电的家用制冷电器。 用于工业或商业用途的制冷电器不在本法规范围内。本法规不包括用于冷藏食品以外物品的制冷电器。
7.
目标与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保护环境;质量要求。 
8.
相关文件: •UAE.S 5010 -3:2013标签-电器的能效标签-第3部分:家用制冷电器 •https://eservices.esma.gov.ae/#/app/purchaseStandard/111794/
9.
拟批准日期:不适用
拟生效日期:不适用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通报英文表格

中文版: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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