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部分修订杂项制成品质量标签规则
来源:时间:2020-06-18
通报号:G/TBT/N/JPN/665
通报名称:日本:部分修订杂项制成品质量标签规则
通报国家:日本
通报日期:2020-06-18 00:00:00
涉及专题:家用电器日本市场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JPN/665
2020-06-18
20-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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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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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日本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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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消费者事务厅(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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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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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净水器(仅限于具有从自来水中去除残留氯以获得饮用水的功能的净水器)。
HS编码: ICS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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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部分修订杂项制成品质量标签规则
语言: 页数: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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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部分修订杂项制成品质量标签规则提案包括以下主要更改:
1.将1,1,1-三氯乙烷排除在水净化容量标签项目之外,允许以基于JIS附录A的测试结果作为水净化容量标签的测试方法对水净化容量进行标注(符合JIS S 3201:2019)
2.对所有净水器的过滤水总容量关于浊度的测试结果进行标注(符合JIS S 3201:2019)
3.标明与泵配套的净水机运行所需的最低水压的测试结果(符合JIS S 3201:2019)
4.标明分批次净水器过滤水容量的测试结果(符合JIS S 320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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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 为消费者提供有关净水器的更准确的质量信息,供他们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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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根据家庭用品质量标签法案(法案No.104/1962)的规定,现对以下文件进行修订。 •杂项制成品质量标签规则(2017年3月30日消费者事务厅部颁通报No.7) 批准时修订公布在官方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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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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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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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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