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关于木质板材产品甲醛释放限值的技术法规草案2019

来源:时间:2019-09-20

通报号:G/TBT/N/MYS/98

通报名称:马来西亚:关于木质板材产品甲醛释放限值的技术法规草案2019

通报国家:马来西亚

通报日期:2019-09-20 00:00:00

涉及专题:东盟市场环境保护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MYS/98
2019-09-20
19-6067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马来西亚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马来西亚木材工业委员会(MTIB)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木质板材产品纤维板,刨花板和胶合板); 木板或其他木质材料的刨花板和类似板(如定向刨花板和华夫板),无论是否与树脂或其他有机结合物质附聚(HS 4410); 木材或其他木质材料的纤维板,不论是否与树脂或其他有机物质结合(HS 4411); 胶合板,胶合板和类似的层压木(HS 4412)。
HS编码:4410,4411,4412   ICS编码:79.040,79.020
5.
通报标题: 关于木质板材产品甲醛释放限值的技术法规草案2019

语言:马来语 页数:6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本技术法规草案规定了纤维板、刨花板和胶合板等木质板材产品的甲醛排放限值要求。

本法规适用于马来西亚半岛和联邦直辖区(纳闽)板材产品的本地制造商和进口商。
7.
目标与理由: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保护环境。 
8.
相关文件: 1. 海关(禁止进口)法令2017[P.U.(A)103] 2. 马来西亚木材工业委员会(联合)法案1973[法案105]。
9.
拟批准日期:2020/01/02
拟生效日期:2020/07/01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通报英文表格

中文版:附件下载

英文版: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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