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
来源:时间:2019-03-11
通报号:G/TBT/N/CHN/1313
通报名称:中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
通报国家:中国
通报日期:2019-03-11 00:00:00
涉及专题:医疗器械中国市场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
G/TBT/N/CHN/1313
2019-03-11
19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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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壁垒 |
原文: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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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
通报成员: 中国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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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负责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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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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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医疗器械
HS编码:9001-9033 ICS编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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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
语言:中文 页数:25 链接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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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容简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在中国境内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做出规定,该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将临床试验审批改为默示许可,增加附条件审批、拓展性临床等规定,明确要求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针对监管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增加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代理人管理,禁止进口和销售已使用过的医疗器械等要求,对临床评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复检等制度进行完善,并增加处罚到人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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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标与理由: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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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相关文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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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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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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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电话: +86 10 57954630/57954627 电子信箱: tbt@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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