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公用事业(供水)(修订)法规草案2019-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

来源:时间:2018-12-05

通报号:G/TBT/N/SGP/47

通报名称:附件1-公用事业(供水)(修订)法规草案2019-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

通报国家:新加坡

通报日期:2018-12-05 00:00:00

涉及专题:新材料东盟市场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TBT/N/SGP/47
2018-12-05
18-7679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1.
通报成员: 新加坡
如可能,列出涉及的地方政府名称 ( 3.2条和7.2 条):
2.
负责机构:新加坡公用事业局(PUB)(国家水务管理机构)
3.
通报依据条款:
[X] 2.9.2
[ ] 2.10.1
[ ] 5.6.2
[ ] 5.7.1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4.
覆盖的产品: 混合水龙头和阀门。国家关税税目(HS):8481.80.50。
HS编码:8481.8050   ICS编码:23.060.99,23.060
5.
通报标题: 附件1-公用事业(供水)(修订)法规草案2019-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

语言:英语 页数:1 链接网址:
 
6.
内容简述: 2020年4月1日起,强制水效标签计划(WELS)中的恒温混合器现行测试标准将由BS EN 1111(2017)第13.2条取代。注册强制WELS中的新型号恒温混合器的供应商目前需要根据BS EN 1287 ( 1999 )第10条提交测试结果。为了让供应商和测试实验室准备新的测试标准,从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是过渡期,在此期间,供应商可以根据BS EN 1287 ( 1999 )第10条或BS EN 1111 ( 2017 )第13.2条提交测试报告,以注册他们的新恒温混合器型号。在2020年4月1日之前根据WELS注册的所有现有恒温混合器型号仍可继续供应,无需重新提交测试结果。
7.
目标与理由:背景:新加坡于2009年7月1日提出给水配件的强制水效标签计划(WELS)。根据该计划,所有给水配件(包括恒温混合器)在新加坡销售或供应之前必须进行注册和标明提供水效等级的信息。 从2020年4月1日起,现行测试标准(即BS EN 1287 ( 1999 )的第10条),将被BS EN 1111 ( 2017 )第13.2条替代,该条旨在测试与新加坡供水网络相关的压力条件下运行的混合器。这将加强恒温混合器的性能要求,从而提高产品安全性。随着这一变化,已经按照BS EN 1111 ( 2017 )测试了恒温混合器型号的供应商在向PUB注册恒温混合器型号时,无需按照BS EN 1287 ( 1999 )重新测试其产品。 有关WELS的更多详情,请参阅PUB网站https://www.pub.gov.sg/wels  
8.
相关文件: 公用事业(供水)(修订)法规草案2019(1页,英语)。批准时公告公布在新加坡官方公报。
9.
拟批准日期:生效之前公布公告
拟生效日期:2019/04/01
1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 通报之后60天
11.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1
通报英文表格

中文版:附件下载

英文版:附件下载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