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通报号:G/SPS/N/TPKM/597

通报文件标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日期:2022-10-05

内容概述: 

目的和理由: 

拟批准日期:2022-12-04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PKM/597
2022-10-05
22-751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草案。

修订水果、蔬菜、谷物、干豆、草药、茶叶和坚果中双丙环虫酯、苯噻菌胺、氰虫酰胺、氟啶虫酰胺、呋虫胺、氟虫脲、Flutianil、三唑酰草胺、异丙噻菌胺、吡唑萘菌胺、双炔酰菌胺、氟噻唑吡乙酮、氰氟虫腙、丙嗪嘧磺隆、氟唑菌酰羟胺、联苯吡嗪菌胺、环酯草醚、四唑虫酰胺、噻虫啉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4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sy77@fda.gov.tw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台湾台北市南港区昆阳街161-2号(邮编:115-61),电话:+(886 2) 2787 8000 分机:7314 传真:+(886 2) 2653 1062 电子邮箱:sy77@f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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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英文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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