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的提案(2022年7月12日)。

通报号:G/SPS/N/AUS/542

通报文件标题:澳大利亚: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的提案(2022年7月12日)。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通报日期:2022-07-15

内容概述: 

目的和理由: 

拟批准日期:2022-09-16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542
2022-07-15
22-5409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澳大利亚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附表20的提案(2022年7月12日)。

本提案旨在修订《澳新食品标准法典》,以调整下列各种农药和兽用化学品在特定植物商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MRL),使其符合其他国家与农药和兽用化学品安全有效使用相关的法规:磺嘧菌灵、克菌丹、甲氨基阿维菌素、氟吡菌胺、腈菌唑、戊唑醇和四唑虫酰胺。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澳新食品标准局,邮政信箱:5423 KINGSTON ACT 2604 Australia 传真: +(61 2) 6271 2278 电子邮箱:standards.management@foodstandards.gov.au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件可从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网站获得: https://apvma.gov.au/sites/default/files/gazette/food-standards/proposal_to_amend_schedule_20_in_the_australian_new_zealand_food_standards_code_0.pdf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 邮政总局信箱:858 地址: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堪培拉 2601 电话:+(61 2) 6272 3933 电子邮箱:sps.contact@agriculture.gov.au 网址: http://www.agriculture.go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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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英文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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