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未经处理羊毛和绒毛动物卫生证书”、“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经处理的有蹄类动物皮动物卫生证书”、“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用人类食用胶原蛋白和明胶生产使用的经处理原材料的动物卫生证书”。

通报号:G/SPS/N/TUR/121

通报文件标题:土耳其:“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未经处理羊毛和绒毛动物卫生证书”、“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经处理的有蹄类动物皮动物卫生证书”、“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用人类食用胶原蛋白和明胶生产使用的经处理原材料的动物卫生证书”。

通报成员:土耳其

通报日期:2022-04-12

内容概述: 

目的和理由: 

拟批准日期:2022-06-11

通报原文: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TUR/121
2022-04-12
22-2995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英语
 
通  报
补 遗

土耳其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如下信息:

“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未经处理羊毛和绒毛动物卫生证书”、“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经处理的有蹄类动物皮动物卫生证书”、“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用人类食用胶原蛋白和明胶生产使用的经处理原材料的动物卫生证书”。

农业和林业部依据第5996 号法律第31条第7段制定了动物卫生证书相关的规则、程序和模板。(G/SPS/N/TUR/9).
以下动物卫生证书模板部分依据2011年2月25日(EU)第142/2011 号委员会法规 和2020年12月30日(EU)第2020/2235 号法规编制:
“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未经处理羊毛和绒毛的动物卫生证书”;
“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经处理的有蹄类动物皮的动物卫生证书”;
“向土耳其共和国出口用人类食用胶原蛋白和明胶生产使用的经处理原材料的动物卫生证书”。
通过本次修订,对之前贸易中使用的证书进行了更新。针对用人类食用胶原蛋白和明胶生产使用的经处理原材料编制了一项单独证书。本次修订并未针对现行卫生规定增加新要求。
人类食用胶原蛋白和明胶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来自于家养和饲养反刍动物皮以及经批准出口的人类食用鱼类产品的工厂生产的鱼皮和鱼骨。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X]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与林业部 食品控制总司 土耳其安卡拉Eskisehir Yolu 9.Km.Lodumlu 电话:+(90) 312 258 75 02 传真:+(90) 312 258 75 80 电子邮箱:sps@tarimorman.gov.tr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X]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农业与林业部 食品控制总司 土耳其安卡拉Eskisehir Yolu 9.Km.Lodumlu 电话:+(90) 312 258 75 02 传真:+(90) 312 258 75 80 电子邮箱:sps@tarimorman.gov.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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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英文表格

中文版:附件下载

英文版: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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